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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四章 不同寻常

小女孩吃力地拖着沉重的黑金宝刀来到汤泉边,看着全身浸没在水中的男子,赤裸的肌肤上遍布狰狞伤口,在泉水的滋养下缓慢恢复着。

神奇的是,汤泉并未被男子身上的血染红,濯清如故。

男子紧闭双目,呼吸都几乎停滞了,对于小女孩的靠近毫无所觉。

他没有防备……

小女孩紧张的心砰砰狂跳,内心不断回响着一个声音。

砍下去!

杀了他!

为家人报仇!

砍下去!

杀了他!

杀了他!

杀了他!

……

小女孩极力屏住呼吸,防止惊动挺尸在汤泉下养伤的男子,两只小手握住刀柄,使出吃奶的力气提起黑金宝刀,刀身朝下,刀尖对准了汤泉下男子的心脏,泛出凛凛寒光。

叱!

小女孩紧咬乳牙,一言不发,猛地用力将黑金宝刀刺了下去。

噗呲!

刀尖刺穿血肉的声音响起,她成功了,她刺中了男子。

但她也失败了,因为刀尖并没有刺到男子的心脏,而是偏移了三寸。

小小年纪的她自然不知道光线在水中会产生折射的道理,她所看到的男子其实是视觉误导出来的假象,看起来是对准了他的心脏,其实不然。

再加上她的力气太小,这把黑金宝刀又十分沉重,握住都很吃力,更难保证准头了。

小女孩的力气根本不够,刀尖只是刺穿了外层的皮肉,就卡在了骨头里,怎么也都刺不下去了。

男子吃痛之下猛地睁开眼睛,射出冷冽无比的寒光,盯住握着自己的刀要杀自己的小女孩。

“啊!”小女孩惊叫一声,下意识地松开握刀的小手,脸色煞白地一屁股坐倒在地上,娇小的身躯簌簌颤抖起来。

坏人醒了,自己要被杀死了!

不过,男子并未暴起杀人,而是拔出插在胸口的宝刀扔到小女孩脚边后,重新闭上了眼睛,仿佛刚才的一幕都不曾发生过一样。

小女孩恐惧无助地等待了许久,也不见男子有什么动静,才渐渐放松下来,看着扔在脚边的黑金宝刀,眼神不断闪烁,时而凶狠,时而畏惧。

这个坏人一定有了防备,她不敢保证自己再一次动手能杀了他,更无法确信当自己再一次杀人未遂,他会不会杀了自己。

这一日,小女孩在惶惶不安中度过,小心翼翼地偷偷观察着汤泉中一动不动的男子,不知几次想要拿起刀报仇,又不知几次缩回了小手。

第二日,小女孩盯了汤泉许久,几番试探男子都毫无反应后,恶向胆边生,再一次拿起刀走向男子。

结果,还是失败了,昨日刚经历家破人亡和连番变故,早已是疲惫不堪,又一日不曾进食,她还能拿起得刀已经十分不可思议了,怎么可能杀的了人。

这一次在男子胸口留下的伤口更浅,甚至都没有惊醒他。

小女孩却是不敢继续动手了。

第三日,小女孩已是虚弱不堪,连刀都没有握住,就倒在了汤泉边。

眼睁睁看着唯一可以用来报仇的刀“咚”一声掉进了汤泉里,她不敢下去捡。

第四日,小女孩没有再意图杀男子了,因为多日没有进食和饮水,她小小的身子已经撑不下去,陷入了昏迷不醒的状态,最多再有个一两天就可以见到她死去的家人了。

这一天,五号终于醒来,经过汤泉的温养,一身伤好了五成,完全可以正常的行动了。

当他从汤泉中起身,穿好变成血红色的夜行衣,犹豫了下,没有戴上面巾,径直走到像被主人遗弃的小猫一样蜷缩成一团不断发抖的小女孩面前。

“爹……娘……”

“杀了坏人……报仇……杀……杀了他……报仇……”小女孩紧闭着眼睛,沾染血污的小脸皱得让人心疼,口中还在无意识地呢喃着迷迷糊糊的梦话。

五号看着她红彤彤的脸色,同时热汗淋漓,皱了皱眉,蹲下身,手掌刚贴在小女孩的额头上,便是倒吸一口气,好烫!

如果小女孩高烧一直不退,很可能熬不过今天。

但这里既没有可以退烧的草药,也没有看病的大夫。

五号当即抱起小女孩走向汤泉,魋渠那身混合着血污、泥土、灰尘、汗水的破烂衣裳,三峡吴楚二将塔伯程乐亦歌白桦画得萧高扬。

小孩子么,没什么好忌讳的……就算是大姑娘,他一个杀手害什么羞,该怎么办还是怎么办。

小女孩的发育似乎比同龄人快很多,賯乾德簗憷靇鳍虽然还不成规模,也已经是小荷才露尖尖角,可见未来的潜力无穷。

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小女孩本来粉雕玉琢的玉肌上多处破损,血迹斑斑,像手肘、小臂、膝盖上的伤口都已经化脓,白里透红的玲珑玉足磨破了皮,起了水泡,足踝处和十根小巧可爱的脚趾都红肿了起来,可见当日她遭受了怎样的罪。

然而,她硬是一声不吭撑到现在,甚至还在没有食物和水补充体力的情况下,想方设法要为家人报仇,这得是多么惊人的毅力?

若是这小女孩根骨不错,肯习武的话,将来必成大器。

想到这里,五号不由得心中发寒,若当日真遂了七号的愿,把小女孩带回组织培养成星怒和杀手,那将会制造出一个怎样可怕的存在?

可以肯定的是,总有一天组织会为当时做出的决定追悔莫及。

如果他还是以前的五号,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斩草除根。

然而,看着小女孩痛苦扭曲的小脸,全身因为高烧发烫得通红,热汗滚滚而出。

五号没有任何迟疑,将怀中抱着的香滑细嫩的娇小胴体轻轻放入了汤泉中。

随即,走出了崖洞,利用绳勾爬上了陡峭的悬崖。

不知过了多久,小女孩“嘤咛”一声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浸泡在那个坏人躺过的汤泉里,不仅意识不再昏沉浑噩,而且身上的伤都痊愈了,肌肤恢复到了如婴儿般光滑细腻。

“醒了?”五号刚好从洞口走了进来,将采摘到并且洗好的野果放在地上,走到汤泉边,抬手抚向小女孩的额头。

小女孩像受惊的小鸟一般蜷缩着躲避,却还是被五号得逞了,淡淡道:“烧退了,起来吃点东西。”

咕咕!

话音刚落,小女孩的肚子就不争气地响了起来,但却紧抿着嘴唇,一动不动。

倒不是抗拒嗟来之食,毕竟活着才有机会报仇,而是因为她发现自己全身光溜溜的,一件衣服都没穿。

娘亲说过女孩子的身体是不能随便给别人看的,只有以后的夫君才可以。

虽然她还不明白其中道理,但是要听娘的话。

五号却以为是她没有力气站起来,汤泉之水能疗伤治病,但不能解除饥饿,这么多天没吃过任何东西,小丫头肯定饿坏了。

于是,他直接伸手不顾小女孩的抗拒将之从汤泉中抱了出来,小女孩惊呼一声,联莽永拜腝的销售津津无助出现郑融德枭雄堡。

五号不屑道:“毛都没长齐的小丫头,有什么好捂的?”

小女孩眼神凶恶地瞪着他,这个坏人!

“还有力气瞪人,那你自己穿吧。”五号将她放在地上,自顾自地走到放置野果的地方坐下,拿起一个就吃了起来。

一阵悉悉索索后,小女孩又穿上了那身脏污破烂的衣服,她也没有别的衣服可以换。

不过泡在汤泉中时,她身上的血污之类的都被泉水分解掉了,洗尽铅华的她身上香喷喷的完全掩盖掉了衣服上的脏臭,乌黑发亮的长发笔直地披散于肩,明眸皓齿,琼鼻挺翘,丹唇粉嫩,除了眼神不时发狠之外,活生生的小美人胚子,与之前简直判若两人。

由此可见,七号的眼光是何等毒辣,只可惜因此命丧黄泉,注定是无福消受了。

小女孩小心翼翼地一步步挪到堆放的野果面前,捡起一个就像受惊的小兽一般快速跑开,离得五号远远的。

张开樱桃小嘴啃咬着野果时,眼角的余光还戒备十足地留意着五号的一举一动。

五号吃完了野果,也没有理会小女孩的警惕目光,再次光着身体躺进了汤泉里,他受的伤可不比小女孩那么简单,他现在恢复的五成多是外伤,剩下的五成多是内伤,纵然他是大人,又武功高强,非朝夕之间能痊愈的。

接下来的时日,五号和小女孩就像是毫无关联一样互不搭理,但每到饭点,五号都出去采摘些野果回来,偶尔还能打到一点野味,架火烤时浓郁的肉香味总是让人口舌生津。

小女孩也不会和他客气,拿了吃食就坐得远远的。

不知不觉,三个月过去了,除了小女孩发高烧的那一日五号说过两句话外,两人再无任何交流,也只有到了饭点时,五号会采够两人的吃食,小女孩会上前拿吃的,但立刻又会跑开。

其他时候,五号在汤泉里泡着养伤,小女孩则趁机偷偷地翻看着一卷竹简,一旦汤泉里传来动静,就立刻收起,正襟危坐,假装发呆。

这一天午时,五号照常外出,回来时不仅带来了丰盛的大餐,有酒有肉,是这么久以来的唯一一次没有野果的,而且换了一身干净清爽的黑色衣服,不是夜行衣,穿黑色只是他的习惯。

“换上。”五号走到小白兔受惊般连连后退的小女孩面前,扔给她一套干净的衣裙。

这应该是,他第二次和小女孩说话。

小女孩的直觉告诉她,不同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