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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穆法沙的担忧

烈火已经走进古墓,而在古墓外面竟然有上千万骷髅为他警戒。

上千万骷髅站立着,一动不动,也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如果他们得不到主人的命令,他们可以这样站立几十年,甚至几百年,一直到他们的的灵魂之火燃烧殆尽为止。

这就是不死生物的悲哀,也是不死生物的优势所在。

没有任何生理需求,只知道绝对服从主人的命令,这不是任何一支人类军队可以做到的。

然而就在这样一支军队中,却有一匹骷髅骨马不安分守己,他就是具有魔龙灵魂的骨马穆法沙。

作为一个生存了数千年,并且保留了生前记忆的不死生物,穆法沙的智商在这支军队中绝对可以排在前十名之内。如果让穆法沙自己排名次的话,他甚至认为他是最聪明的。

聪明有聪明的好处,但是也有缺点,那就是渴望表达自己的意见,哪怕是明知道自己多嘴可能会遭到严厉的惩罚,他也会忍不住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

穆法沙现在心中就有很多想法,因此他感觉到焦躁不安,尾巴来回晃动着,一次又一次的抬头看他的主人。

终于,穆法沙实在是忍不住了,用灵魂交流的方式小心翼翼地说道:“尊敬的主人,我有一句话,不知道该不该说?”

穆法沙等了一会儿,发现雷既没有翻,也没有阻止他说下去的意思。

穆法沙受到极大的鼓舞,侃侃而谈道:“主人,您是知道的,我是一个聪明的龙,我在人类的世界生存了好几百年,我的知识和经验十分丰富。我的经验告诉我,您很可能上当了,这个胡佛不是什么好东西。”

雷依然保持沉默,灵魂之心一点波动都没有。

穆法沙继续说道:“据我分析,胡佛这个家伙一定是派遣了间谍,侦察到了一些主人的主人的相关信息,因此才编造了这样一个谎言,来欺骗你的。她的目的十分邪恶,就是要让你充当马前卒,去对付那些可怕的火焰恶魔。当您得到火焰晶石之后,她就会露出狰狞的面目,杀死我们,夺取火焰晶石。因此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和她合作。”

“不合作,难道要和她对抗?”雷终于开口了:“不错的选择,我对你的忠勇感到很满意。我现在就给你一个机会,冲上去,杀死胡佛吧。”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开玩笑,穆法沙连一个中级黄金骷髅都打不过,怎么敢对强大的骷髅大领主发动攻击呢?穆法沙即便是再笨蛋,他也知道凭借雷目前所拥有的力量,根本不是胡佛的对手。

“我的意思是我们可以逃走。”穆法沙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您现在身边有几百万人马,要想阻挡一下他们很容易,布论特他们都有马,我们可以驼着您跑得很快,两条腿的骷髅根本追不上我们。”

穆法沙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雷感觉到很满意,骨龙的确比骷髅聪明的多。

不过雷有自己的想法:“逃到哪里去?这一带都是胡佛的地盘,难道你能够驼着我奔跑几千年吗?”

这的确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穆法沙没有想过。

“更何况火焰晶石是一种很有用处的东西,我需要它。”雷解释道:“胡佛知道哪里有火焰晶石,我们为什么不去找一些来呢?”

想法被否决,穆法沙一点也不气馁,马上说出了自己的第二个担忧:“主人,我还是觉得这个胡佛不地道,她竟然欺骗你说你不能接受猜霸的传承之火。这怎么可能呢,主人已经接受了几十团传承之火,为什么单独猜霸得不能接受。她一定是想要把占您的胜利果实。”

“我本来就打算让烈火和我一起进去,他是我的副领主,应该得到灵魂献祭的力量。”

这个决定并不是雷临时做出的,而是在来古墓的路上就已经决定了。

雷目前已经进化成初级白金骷髅,在骷髅当中实力已经很强大了,再也不能依靠灵魂献祭的力量进化。

战斗力,就好比一个容器,所谓的灵魂献祭,就如同一条永不枯竭的河流。当的容器中没有水的时候,可以依靠它来补充。但是补充的水量并不取决于水流的大小,而是取决于容器的容量。

因此雷当先首先要考虑的并不是如何扩大水流,而是如何扩大容器。

六百多年的生命历程告诉雷,增加实力的最佳途径是战斗,只有在战斗中,在生与死的艰难考验下,才可以激发灵魂之心内的潜能,大幅度提高自己的实力。

因此雷渴望战斗,但是在骷髅领地却不能实现这种渴望。

一般的骷髅根本不能对雷产生威胁,而强大的胡佛却是雷目前惹不起的人物。雷答应和胡佛一起去熔岩峡谷寻找火焰晶石,就是看中了熔岩峡谷内存在着强大的火焰恶魔。

也许,在和火焰恶魔的战斗中,才可以让雷获得再次进化的力量吧。

另外,雷之所以想要得到传承之火,主要是他想知道传承之火中究竟记载了些什么信息,而要知道这些信息,并不需要自己亲自去寻找。

烈火的额头上有王者权杖的标记,他的一切记忆雷都可以任意索取,因此雷让烈火去接受传承之火,就等于自己也拥有了传承之火的记忆。

穆法沙听了雷的解释,先是沉默了一会儿,旋即就被一种强烈的挫折感折磨得死去活来。

“太不公平了,主人,您太不公平了!”穆法沙委屈得说道:“我是您第一个仆人,我是您最忠诚的仆人,我日夜驼着你四处奔驰,任劳任怨,可是您却把传承之火交给了烈火,那个傻大个子凭什么得到这样的优待啊!呜呜…主人啊,穆法沙也需要灵魂献祭啊!”

听了穆法沙的抱怨,雷心中泛起一丝愤怒。开玩笑,我爱给谁就给谁,用得着你在这里瞎啰嗦?

在雷的心中,选择的随意性虽严已经不很明显,但是平衡的技巧还没有掌握。雷作出的一切决定,都是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的,从来不会考虑别人会不会满意。

胡佛过于强大,那就暂且臣服;火焰晶石十分有用,那就不惜一切代价去寻找;烈火越强大越有用处,那就给他一个强大的机会。

至于穆法沙会不会对他的决定有意见,布伦特会不会反对,这些根本就没有想过。

“不如这样,为了奖赏我的忠诚和勇敢,您把泰蒙的传承之火给我吧?”穆法沙说出了自己的渴望:“反正胡佛和泰蒙现在是您的手下,让胡佛杀死泰蒙,一来可以检验一下胡佛对您的忠诚度,二来可以增强您的穆法沙的实力。”

穆法沙越想越兴奋,大脑袋在雷的身上使劲摩擦:“主人,我这并不是私心作祟,我是为了您着想啊。我的实力增加了,我就可以跑得更快,甚至我有可能恢复飞行的能力。您想想啊,如果您骑在一匹飞马身上巡视您的领地,那有多威风。或者,当您被敌人杀得抱头鼠窜的时候,我可以带着您迅速脱离险境啊!”

“如果你再罗嗦,我就马上让你抱头鼠窜!”雷用灵魂冲击波小小惩罚了一下穆法沙,然后快步走向古墓的入口。

根据烈火的灵魂波动,雷知道烈火马上就要出来了。

厚重的石门缓缓打开,四米多高的巨人骷髅领主烈火大踏步走出来。

和进去的时候相比,烈火发生了翻天地覆的变化,骨头更明亮了,腰板更笔直了,灵魂之心成倍的旺盛。光从骨头的光泽上判断,此刻的烈火比雷还要高级,至少已经算是一个中级白金骷髅。

烈火原先的大砍刀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根领主特有的巨大狼牙棒。狼牙棒长七米多,棒头直径超过三十厘米,锋利的尖刺足有五十厘米长。仅从体积上判断,这根狼牙棒至少有**百斤重。

看来这一定是猜霸没有进化出死神镰刀之前使用过的兵器,烈火走进去,顺手牵羊的带了出来。

“主人,谢谢您!”看到雷,雷火庞大的身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仁慈的慷慨的主人,烈火已经成为一个真正的骷髅领主了。”

看到烈火的变化如此巨大,雷也很满意,点点头说道:“你得到了什么?”

一团湛蓝色的记忆之火从烈火的口腔飞出来,缓缓飞到雷面前:“主人,这就是传承之火中的记忆。”聪明的烈火并没有等到雷索取,居然主动献出了记忆。

庞大的信息流如同决堤的洪水向雷汹涌过来,雷张开灵魂之心,贪婪的吸收遗弃之地的记忆。

荒凉,杀戮;杀戮,荒凉。最初的亿万年大同小异,和其他传承之火中的记忆差不多,无非是这一领地内的领主的成长变更历史。可是,当雷搜索到记忆的源头,当他看到天空中飞翔的一群奇怪的生物的时候,雷震惊了。

“天使,那就是拉法兰记忆中的天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