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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明月别枝惊鹊

夜,月夜。

有月亮的夜晚,星星总是不那么多。

有人说是“月明”所以“星稀”,因为皓月的光辉掩盖了群星的璀璨。

说这话的人也在他的那个时代光芒四射,挟天子而令诸侯,荡平北方叛乱,位极人臣。

有人说是人类的眼睛接收到太强的光亮后,就会自动忽视掉微弱的光芒,这道理就像男人见到心爱的女子,便会对其他人视而不见一般。

晴静静地坐在屋顶,看着月中以后一天天由盈变缺的月亮,心里空空的。

月亮缺了可以重圆,花谢了能够再开,人的年华逝去却是万万没有办法挽回。尤其那年华里最爱的人,相见真如不见,相见不如不见。

或许,已经失去的才能算得上最爱。

她的眼睛有些酸涩,大概是盯着月亮的时间太久了。

揉眼睛的时候,她听见了身后的脚步声。

她没有回头,竟似知道来者是谁。

来的人是初新。

晴开口道:“我听敏姐姐说,你傍晚来过。”

“是。”

“今天从早到晚来这里的都是向她打听你消息的人。”

“我猜得到。”

“你故意让她与你比剑,只不过是想让别人知道,她同你彻底决裂,和残狼无半点瓜葛。”

“我只是手痒了,想找她打一架。”

晴叹了口气道:“大半个酒馆的人都追着你跑出去了,真不知道你是用什么手段脱身的。”

“我自然有我的办法,这样的办法我脑袋里还装了不少。”被他一说,就好像这场追逐只是小孩子做游戏一样轻松简单。

“你的手臂全是伤?”

“可能正是因为这些伤,我才捡回了一条命。”

晴摇摇头道:“我听不懂。”

初新淡淡道:“你不需要听懂。”

晴环抱着双膝,把下巴放在膝盖上,低声道:“你对我的态度真不好。”

“好也罢,不好也罢,明天以后你都不会再见到我。”

“所以你对我态度这么差,只是因为你想让我在分别的时候没法念你的好,没法念你的好,我自然就不会难过,是吗?”

初新苦笑着说道:“我想得没有那么周到。”

其实晴已经猜得很接近了,可初新是只死鸭子,通身上下嘴最硬。初新心里想的是,只要他糟糕的态度让晴不再记挂他,他也就不必难过了。七天的相处,时而活泼,时而安静,安静得甚至带着些哀伤的晴,早已在初新的心里刻了一道印痕。

那痕迹是何时凿下的,初新也说不清,或许是在屋顶肩并肩谈天的夜晚,或许是晴把他壶里的酒换成糖水的那个午后,或许是郑府弥漫的血腥气味里他故意碰翻晴端着的那盘鱼腹藏羊肉之前的片刻犹豫。

他狠下心道:“走吧,我送你回三叔那里。”

“你花光所有的钱了?”晴仍努力着,就像不会游泳者溺水时试图去抓一根稻草。

“没有花光,却也没剩下多少。”

“你认得回去的路?”

“我不知道怎么走,可是你却认得。”初新的语调平淡得出奇,没人可以形容他的演技有多出色。

“我今天累了,不想赶马车。”晴装作打呵欠的样子。

“你只需要指路就行,我来赶车。”

“我也懒得指路。”

“没关系,我虽然来去都蒙着眼睛,但是大致的方位是知道的。我会将你带到城北郊外的邙山,那里应该离三叔的庄子很近了。”

晴急了,从地上弹起,转过身质问道:“你非得现在就带我回去?”

初新不敢直视晴的眼睛,只能盯着自己的脚尖解释道:“我在这儿多待一刻,就多一刻的危险。”他完全失去了刚才吹嘘自己有众多脱身办法时的从容,只有他自己说得出要从洛阳城中众多武林好手眼皮子底下溜走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不到走投无路,他似乎总喜欢和别人说“没什么大不了”,硬撑对他而言总是比诉苦容易办到。

“就因为别人都以为你是残狼的首领?这有什么好害怕的?胆小鬼。”晴忽然意识到自己说了很过分的话,初新的反应像是被针刺到,可晴并没有立即改口,而是继续圆着她的说辞:“既然你不是残狼的头领,总有一天会真相大白,你根本不用担心。”

可她自己都担心得很。

初新仍是苦笑,仍只有苦笑。

“我的确很胆小,怕得要死。”

“那你便自己逃命去吧,我不需要你护送。”

她本想激一下初新,初新却真的顾自己走了,她气得撕破了新裙子的裙摆,用手捏成拳头在大腿上敲了十三下。

若一个人下定决心真的要走,无论用什么样的方法都是留不住的。

夜色是很好的伪装,初新没有再缠什么令他气闷的布条,只是找了件有袖子且不怎么破旧的衣服穿上,就大大方方地走上了街。

他坚持认为,要追他杀他的人绝不会想到他敢抛头露面、招摇过市,就如同他们绝不会猜到他敢在夜里再回一家酒馆一样。

这种做法有时很妙,有时却很蠢。很快初新就被一个嘴中念着“格老子滴”的小个子盯上了。

三国时期,刘备麾下有五虎上将,时至今日,蜀地又冒出了个“川中五虎”,据说五个人都是五虎上将的后人,五个人也都认为自己是“五虎”的老大。小个子便是西凉马超的后人,他的名字叫冯超。总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姓马,他只能悻悻地回答:“中间有一代传了个女儿,嫁到了冯家。”

冯超早晨在面门处挨了初新一拳,众目睽睽下丢了人,本想擒住初新重振他“川中五虎之首”的威风,可无奈有辆该死的马车助初新逃脱,他心中不爽,在一家酒馆一直坐到了太阳落山,结果初新居然又回到了酒馆里。跟着人群追出去以后,跑着跑着却又跟丢了,可说是倒霉到了顶点,冯超决定去醉仙楼坐坐。

一家酒馆的女主人虽漂亮,可终归只能看不能摸,冯超还是更喜欢去一些放得开的酒楼。醉仙楼在洛阳,可以说是与一家酒馆齐名的,最近因为一名叫“小萍”的歌妓,甚至大有压过一家酒馆的势头。冯超也贪慕着色艺双绝的小萍,可他知道,自己还轮不到这么抢手的女子伴酒。他只是想过过瘾,享受这天下第一繁华城市的种种好处,顺便也让自己忘记今日的不愉快。

可他到醉仙楼门口时,初新却正巧擦着他的肩膀经过。冯超瞪大眼睛盯着初新的背影使劲地钻研,想确认他是否就是路窄的冤家,但凡初新的步伐有一丝一毫的慌乱,冯超便会出手,再不济也会大喊一声,引人来围堵。

初新走得很稳,不仅稳,而且步子很慢。

“大概是我酒喝多了。”冯超自言自语道。

他没有上醉仙楼一醉方休,而是紧紧地跟了上去,这可能就是寄宿在羌胡后人血液里的狼性。

狼在附近有猎物时,总会变得格外机警凶残。

冯超的踪迹很快被初新发现了,故作镇定的他压住了步子,心却已提到了嗓子眼。这一天实在太长太累,他的力量已经在逃窜中消耗殆尽,尤其是负伤的右臂,就算是拔剑这个简单的动作现在也能用竭他的剩下的气力。

他必须想办法甩掉冯超。

跟踪有一条通用的经验,那就是跟踪者要保持和被跟踪者的步调一致,这样可以减少因脚步移动发出的声音。

初新逐渐增加了每一步的间距,降低了迈步的频率,冯超果然也放慢了脚步。可他的个子小,腿比初新短了一截,他发现自己同初新的距离正在被拉开。为了跟上初新,冯超不得不迈大步子,甚至差点儿把裤裆扯破了。

想起今天遭遇的倒霉事,冯超气就不打一处来,此刻连跟踪都要受罪,他按捺不住,快步上前,试图拉住初新。

初新听见了身后慢慢接近的脚步声,暗暗心惊,他本想让冯超知难而退,甩开追踪,哪知弄巧成拙。他并没有听过什么“川中五虎”,他只知道现在的自己连条野狗都不一定打得过。

冯超的手就要搭住初新的肩头时,背后却传来马车的声音。

一辆装饰华美的马车,一位身着青衣的女子。

虽然夜色昏沉,冯超还是看清了女子的面容,他一时以为是哪位天上的仙女不甘寂寞落了凡尘。

马车行驶得很快,而且没有丝毫要停的意思,冯超刚想躲避,却发现自己跟踪的人转过了身。

“格老子的,果然是你这龟儿子。”冯超正要举拳打向初新,初新却先把拳头砸在了冯超脸上,一个翻身上了马车。

“以后要打人,先出拳,后说话。”冯超听见这句话时,马车已离他很远了,他气得在原地蹦了七八次,骂了不下十回的“龟儿子”。

初新钻进了车厢,瘫倒在座位上。

“呼,差点儿没命了。”他边喘粗气边说道。

晴转过头嫣然一笑道:“还不快谢谢我。”

“格老子的,你要是听话点,我何至于玩命呢?”初新模仿冯超的川中口音骂道。

晴撅起嘴,挥鞭轻咤,马车飞快奔逃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