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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第十一章朏朏·劫数

修炼之路,跟走钢丝没什么两样,不仅要耐得住寂寞,还得扛得住危险。

人修如何我不太清楚,但妖修的话,我脑子里还有点记忆,比起人修,那是真的麻烦多了。人修修炼也就挨一次天劫,渡过的话就飞升为仙,当然,你要理解为放逐也可以,不过所有人都比较喜欢好听点的说法——飞升。

人族的天劫是一次,妖修是三次,化形的时候一次,快飞升的一次,飞升的再来一次。

很不公平?

no,很公平。

若是有心人去统计一下妖修和人修飞升成功率,妖族起步虽然比人族晚(人只要有资质就可以修炼,并且苦修个几十年就能干掉几百年的妖,而妖修却是从启灵智开始,启完灵智是化形,化形还得挨天劫,挨完天劫才与人修站到同一起跑线),挨的天劫也比人族多两次,但人家胜在成功率大啊。妖修只要不是满手血腥或外力硬堆出来的修为,大妖成功渡过三次天劫的几率真的很大。

原因?不管是人修还是妖修,只要不是特殊情况,天劫用来招待的力量是差不多的。注意,这个差不多不是指每一次天劫的威力,而是天劫威力的总和。

妖修的天劫被分成了三次落下,人修的却是一次性落下。

是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所以一次性来个够还是分成几次落下,对于个人而言很不好说,但对于族群而言,结果是一目了然的。

并不是所有的妖都要从启灵智开始,若父母都是妖,那么生下来就有灵智,若父母只有一方是妖,而生存环境又有着浓郁的灵气,那生下来也有很大几率生而有灵智。不必人修苦修晋级时,自己还在苦哈哈的攒灵气开灵智,连最基础的修真门槛都没过去。

ff是远古妖族,有洪荒大妖的血脉,已经自成一智慧种族,因而ff生而有灵智。

不过这也未必是好事,有洪荒血脉的妖族,虽然生而有灵智,但化形也格外艰难,化形的天劫也特别厉害,有的化形天劫比别人的飞升天劫还凶残。比如玄君,他的修为真拼起来已经能够干掉仙人了,但他至今都只能顶着蛇的外形,我完全想象不能他以后要渡的化形天劫得是什么规模的,反正不会在人修的飞升天劫之下。

ff没玄君那么倒霉,她两百岁的时候化形天劫就落下来了,威力一般,很容易就扛了过去。

因而来到人间时ff是人形,这也是好事,一只能说话的野兽走在大街上,回头率妥妥的为零,因为人都跑光了。

ff不明白如何在人间寻找自己的机缘,便四处游历。

这里提一句,ff刚来那一年,正好赶上一个叫商鞅的人被车裂。

嗯,商鞅刚被车裂,我对这家伙的实际年龄叹为观止,鹤城究竟什么风水宝地啊?

鹤城多妖,我很清楚这点,妖口薄上密密麻麻的记录就是活例子,但我也留意过,鹤城的妖,很少有超过千年的。超过千年的,目前为止我打交道的,就三只:千年腊肉、玄君、白姐。

如今可以再加一个了,ff医生。

言归正传,商鞅被车裂是在战国时代,距今两千三百多年,两千三百多年前的地球,环境绝对的原生态。

植被覆盖率奇高,毒虫走兽横行。

现代人要看老虎得去动物园,就算有,那老虎与其说是猛虎倒不如说是大号的病猫,而原生态的先秦时代,离大路远点,运气稍微好点就能看到大虫,还是威风凛凛,不辜负百兽之王名头的大虫。

ff到处跑,碰上妖的几率远远多过碰上人的几率。

人聚居在城邑里,山林大泽里却是非人生物的天下。

最初的五百年,ff主要是跟妖打交道,但后来见到在自己眼里脆弱得跟蝼蚁没什么区别的人族筚路蓝缕,在这片土地上建立起辉煌的文明,一步步成为这方天地最强大的种族。ff心有所感,觉得,自己的机缘或许就在人族。

自此,医生开始了与人族的来往。

没几百年医生便j不住了。

人族很厉害,气运简直逆天了,让妖族成为边缘种族,但......天道真挺公平的,人族生而有灵智,生而是道体,奈何......生命匆匆百年。

朋友死光了,你还活着,并且将千年万年的活下去。

医生有史以来第一次意识到了时间的无情,不怪她迟钝,着实是山海界那妖魔鬼怪种类丰富得令人无语的环境,不管是人族还是非人生物,只要是活着的,寿命都相当可观。因为周围的生物都不是短命的,一个比一个长命,因此活了千余年她也没有岁月催人老的感觉。

人族让她明白了岁月无情四个字的含义。

不用继续听下去,我看医生的眼神已经带上同情的味道了,丫一个能活千年万年的非人生物混迹于人群里,跟一个人类去跟浮游生物,还投入了感情没什么两样。

人类有句话,感情之事,认真你就输了。

我对这话不敢苟同,但用在非人生物和人族的关系上的话,我得说,这话还真的很有道理。越是认真,越是投入,那么当人族逝世时就越是伤心难过。

若是小姑姑......思及此,我想抽自己一耳光,想什么呢,小姑姑的阳寿很长,不敢说活一百岁,但活个八十岁还是没问题的。不过,百年又如何?我的寿命显然不止百年啊,君长青可是活了一百多年还活蹦乱跳的,并且一直在等他的爱人重新化为人形。虽然不知道那株白梅什么时候能化为人形,但君长青既然决定等,想来他是确定他能等到那一日的。

我终于没忍住,抽了自己一耳光,现在就想这些,以后还怎么过日子啊。

医生疑惑的看着我。

“不好意思,我刚才想到了我小姑姑。”

医生给了我一个理解的眼神。

医生的故事继续,如我方才忐忑不安一般,医生也迷惘徘徊,然后不再认真,不再投入,游戏红尘。

一百年,两百年,五百年,千年。

一场革命之后,在华夏大地延续了两千年的封建王朝体制被摧枯拉朽般的毁灭,民国时代拉开帷幕,军阀混战,不是一般的乱。战乱年代,不止人会躲避战乱,妖也会,不过不多,越是战乱,妖就越活跃,战乱会死人,死很多人,妖不用自己捕猎就有食物吃。

乱世是妖族最喜欢的年代,那是吃人的最好年代,不用杀人就能有人吃,跟人在家中坐,天上掉馅饼没什么两样。

医生虽然也曾出于好奇吃过人肉,但尝过之后觉得味道也就那样,因此没有反其道而行的往战乱地带跑,而是南下跑到了当时还没被战火给波及到的南方地区。

医生的运气挺不好的,至少那个时候很不好。

医生南下的时候碰到了老熟人,真正意义上的老熟人,南北朝时认识的一个妖,是一只肥遗。

别误会,这两位不是朋友,是敌人,医生尝过人类的肉后觉得肉质一般,因此没有再吃人,肥遗却不然,它不仅吃人,还拿人当主食吃。

这本来也没什么,不是我真冷血,而是对于医生而言,妖吃人的确不算什么事,妖族是什么情况?丛林法则,弱肉强食。

你比我强,你吃掉我,我比你强大,我吃掉你,天经地义,这跟狼吃羊一样,没有对错。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y与宁渊,宁渊说因为饿了所以要吃神的时候y是什么反应?换个人类碰上这种理由,肯定得痛斥宁渊是凶残的孽畜,罪该万死,可y是什么反应?它一丁点都没觉得宁渊不讲理或凶残,反而认为宁渊的理由非常有理,饿了,所以吃人吃神吃妖,天经地义。

孱弱的人族在妖族有个别名:两脚羊。

两脚羊,意为,两条腿的羊。

医生不是人,她不懂人类的道德三观,所以它的观念和y差不离。

然而,那一次,肥遗要吃的人是医生结交的朋友,医生犹豫了下还是伸爪救人。

那个人类没被吃掉,然而医生也没能将肥遗给杀掉,ff到底不是专攻战斗领域的妖族,肥遗跑了,不过医生也没太在意,因为肥遗的内丹被她打碎了,失去了内丹,妖族会失去所有修为,而没了修为,妖族便会退化为没有灵智的野兽。因此,千年之后的民国,医生把这事给忘得差不多了。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忘了。

肥遗也是上古流传下来的妖族,简言之,这种生物也是论族,不是论个。

医生在南下的半道上被一只肥遗给伏击了。

医生很是无语,我也很是无语,时隔千年才来报仇,这得是多迟钝?当事人都把这茬给忘了,或者该说,复仇者真够有耐心的,竟然能够等上足足一千多年才动手。

医生也是倒霉催的,伏击来得太突然,太猝不及防,虽然侥幸跳进长江捡回了一条命,却也伤得很重,连人形都维持不了,更无法爬上岸,只能随波逐流。

我心说,这也就是她是妖,换个人,在滔滔长江里随波逐流,肯定死得不能再死。不过我觉得,医生可能死在长江里还幸运一点,因为我个人觉得,她的霉运还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