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巫师前三级之所以被称作是初级光辉巫师,是因为一方面这个阶段是调整光辉巫师三观的过程,另一方面这三条法则不是真正属于光辉巫师自己的,完全是通过外物构建而来的,就比如血刻虫。
这一点和古典巫师完全相同,法则的构建是需要一种**型叠加态物质来作为材料的,最常见、最好用的就是巫师自身的灵魂,在还无法触及并且随意操控到灵魂之前就只能通过外物来构建了。
至于为什么说是**型的叠加态物质,那是因为正常的叠加态物质一旦引入观察者的参数就会塌缩向随机一个确定的状态。而这种**型的叠加态物质更加趋向于多维度的叠加,观测者可能只是观测到了该物质在本维度的属性,观察到的东西可能不同但每一个维度的属性都是实实在在的存在着的,不像正常叠加态物质塌缩后就变成了别的东西。
这里就涉及到了光辉巫师和古典巫师的一个很重要的区别,那就是光辉巫师从一开始就接触并且利用了法则,而古典巫师都是从传奇巫师开始的。而且光辉巫师由于将自身的三观调整到趋近于选择的法则,利用的法则也更强,所以整体能力相比于古典巫师会强大很多很多。
陈峥的优势就在于他的弥聚子可以直接用来构建法则,并且弥聚子和陈峥存在的概念本身有着极其深刻的联系,所以他采取这种额外加装法则的方式并不影响到他自身与法则联系的紧密性。
但是三级以上光辉巫师构建的法则已经开始反哺自身,会直接开始改造、强化灵魂,而陈峥那伤痕累累的灵魂如果再在上面动手脚的话谁知道会有什么后果?所以为了谨慎起见,陈峥目前还是只能升级到三级光辉巫师的程度。
陈峥现在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制定一套构建法则的方案,需要考虑的是这套方案是否适合他。
目前有三套方案是陈峥比较喜欢的。
第一套方案来自于拉斯玛尔学派,符合其生与死之间绝对均衡的思想理念,他们构建的第二个和第三个法则分别叫做生命赞礼和死亡惊悸。生命赞礼描述的是生命应该具备自愈能力的规则,这条法则能够给光辉巫师带来极强的恢复能力,起步就是断肢重生的程度。而死亡惊悸描述的是任何生物都应该敬畏、恐惧死亡的规则,外在表现就是个强效版的恐惧术。属于防守有余,进攻不足的那种。
第二套方案来自与卡西利亚斯学派,也很符合其相信自己、力量就是真理的思想理念,他们构建的法则分别叫做适者生存和造物主的恐惧。适者生存描述的是生命能够适应环境而进化的规则,这条法则能够高度活性化光辉巫师的肉身,或者说高度活性化了光辉巫师的基因,导致构建了这条法则的光辉巫师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适应性的进化出各种神奇的器官。
造物主的恐惧在陈峥看来叫做限制器解除可能更加合适,这条法则描述的是生物进化应该存在天花板这一现象。但是这条法则起到的作用却是打破了这一现象,造物主的恐惧支持巫师无限制的通过锻炼来提升肉身的力量。卡西利亚斯学派的方案就属于典型的攻高防弱的路线。
但是造物主的恐惧看似牛逼,陈峥却非常怀疑其能够起到多少的作用,要是真的彻底打破了限制器,那么卡西利亚斯学派的牛人们应该已经无敌了才对!
第三套方案是陈峥自己设计的,两条法则都是混沌能量过滤法则!
要知道原始魔力是一种非常神奇的能量,在陈峥看来原始魔力丝毫不逊色于本源能量。其最大的优点就在于拥有最广泛的适用场景和最好的使用效果,原始魔力的浓度和纯度不同都可以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稍加引导和劣化就可以产生超大量的次级魔力。要知道这种能量可是连位面都会主动去抢的!
这套方案出炉的原因就是,之前就说过的,光辉巫师各个学派的混沌能量过滤法则都是不同的。过滤出原始魔力量最大的就是卡西利亚斯学派的血刻虫,但是纯度最高的却是拉斯玛尔学派,浓度最高的又是海森-埃尔文学派,其他学派的混沌能量过滤法则又各有特点,比如多尔夫学派就会刻意的过滤出纯度很低的原始魔力,以方便他们将其劣化成他们特有的、表现出很强的精神属性的一种叫做念力的次级魔力。
考虑到原始魔力一旦过滤出来就只能引导劣化却很难提纯,想要给原始魔力“加压”搞出什么液态、固态魔力这种事情更是不要想,因为过滤之后再进行这种操作根本就是会导致原始魔力快速劣化。因此陈峥才会考虑再构建多个混沌能量过滤法则。
值得一提的是陈峥有关注过其他几个学派的方案,相比于比较弱的斯通学派、多尔夫学派和马瑟拉斯学派,海森-埃尔文学派的方案就很牛逼了,他们构建的两个法则一个是描述电磁力的,另一个是描述强相互作用力的...
海森-埃尔文学派是想接着描述完全部的四大基本力再来个大一统万物理论吗?但是你们这个突破口真的有道理吗?陈峥记忆中的科技侧技术可是真的完成了万物理论的,虽然他看不懂那个超级超级复杂的证明过程,但是他百分之百的怀疑海森-埃尔文学派走错路了。
目前三个备选方案中陈峥最看好的是自己设计的方案,但是由于光辉巫师初期的三个法则不单单是能量的运用,还涉及到了形而上的意识形态调整,虽然陈峥通过弥聚子可以直接影响自己的灵魂,不需要考虑所谓的“匹配”状态,但是谁知道这种唯心主义的东西还有没有别的影响?所以陈峥现在还非常的犹豫,他也拿不准自己设想中的思想理念到底对不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