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 游戏小说 > 神话三国领主:从山贼开始无敌 > 第305章全文阅读

汉代官职,中央为三公九卿制度,地方为州郡县制度。三公制度,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共同行使宰相的职权,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参与中央政府的行政决策,并负责具体的执行。

中央官职:

丞相(相国):

在东汉时期并无丞相这个官职,后董卓专权,任相国,集大权于一身。三国初建后,都设此官职,为一国之首宰,为群臣之首。

太师:

原为“三孤”之一,东汉并不设此官职。董卓迁都到长安后,为太师,号尚父。位在太傅之上。

太傅:

原为“三孤”(太师、太傅、太保)之一,在东汉时期,仅保留太傅一职,也不常置。皇帝初即位时,对皇帝进行善导、辅左的重臣,位在三公之上。

太尉:

东汉时,以三公平分丞相的权力。太尉为三公之首,掌管军政。属官有长史、东曹、西曹、户曹、奏曹、辞曹、法曹、尉曹、贼曹、决曹、兵曹、金曹、仓曹、主簿。

司徒:

三公之一,掌管民政,与后来丞相的职权范围相近。曹丕称帝后,曾改魏国的相国为司徒。属官有长史、东曹、西曹、户曹、奏曹、辞曹、法曹、尉曹、贼曹、决曹、兵曹、金曹、仓曹、主簿。

司空:

三公之一,掌管水土之事,位为三公之末,与后来工部尚书的权利相近。后世也常以“司空”为工部尚书的代名词。属官有长史、东曹、西曹、户曹、奏曹、辞曹、法曹、尉曹、贼曹、决曹、兵曹、金曹、仓曹、主簿。

御史大夫:

原三公之一,掌监察、执法,后改以司空为三公,御史大夫省。魏国建立时,以华歆为御史大夫,复有此官职。

大司马:

此官职为汉武帝初建,因将军位同九卿,故设大司马官职与三公同列,以示对武官的尊宠。东汉刚刚建立的时候,刘秀以大司马为三公之一,后改为太尉。西汉末年别置大司马一职,位在三公之上,魏晋时沿袭。

九卿:

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为九卿,位在三公之后,为中央各行政机关的总称。三国以后,九卿职权渐轻,并逐步为六部所替代。

太常(奉常):

九卿之一,掌礼仪祭祀。下属官职有:太史令、博士祭酒、太祝令、太宰令、大乐令等。

光禄勋(郎中令):

九卿之一,宿卫侍从之官。下属官职有: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奉车都尉、驸马都尉、骑都尉、光禄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谏议大夫、议郎、谒者仆射等。

卫尉:

九卿之一,掌宫门禁卫。

太仆:

九卿之一,掌车马。下属官员有:考工令、车府令、未央厩令等。

廷尉(大理):

九卿之一,掌诉讼断桉,平决诏狱。类似于后来的刑部尚书。

大鸿胪(典客):

九卿之一,掌管诸侯和各少数民族事务,相当于外交官员。

宗正:

九卿之一,管理皇族事务,一般由皇族中德高望重之人担任。

大司农(治粟内史):

九卿之一,掌管一国之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职权与后来的户部尚书相近,后世也以“司农”为户部尚书的别称。下属官员有太仓令、平准令、导官令等。

少腐;

九卿之一,掌管宫中御用之物。下属官员有太医令、太官令、守宫令、侍中、中常侍(宦官)、黄门侍郎、小黄门(宦官)、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御史中丞、兰台令史等。

执金吾(中尉):

位同九卿,负责宫外戒司,京师治安,防止出现水火之事。下属官员有武库令。

太子太傅:

位同九卿,辅导太子。

大长秋:

长秋宫是汉朝皇后居住之所在。所以大长秋其实是皇后所用的官属的负责人,一般由宦官担任。曹操的祖父曹腾即为“中常侍大长秋”。有些三国游戏将大长秋作为普通官职,是不适合的。

中常侍:

高级太监,汉朝末年掀起腥风血雨的“十常侍”即此官职。

小黄门:

中级太监。

中黄门:

低级太监。

侍中:

内朝官之一,位略低于九卿,秩“比二千石”。常由博学高德之士担任,切问近对,是皇帝在管理国家时的顾问。在魏晋时期,为门下省的长官,为事实上的宰相。

尚书令:

原为少府属官,秩六百石(属中等偏低的官员)。品秩虽卑,但总揽一切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职权甚至重于三公。在魏晋时期,如不设丞相之职,则尚书令与中书令(中书省的长官)、侍中(门下高官官)为事实上的宰相。

中书令(秘书令):

魏国始设,为中书高官官,掌机密,为事实上的宰相。

尚书:

原为少府属官,秩六百石,全国政务共分六曹(有时为五曹,有时为七曹)打理,一个尚书分管一曹,为后来的六部雏形。

黄门侍郎:

黄门即宫门,黄门侍郎为任职于宫门之内的官员,内朝官之一,负责侍从皇帝,传达诏命。级别不高,却是距离皇帝最近的官员。

散骑常侍:

曹魏时将汉朝的散骑与常侍二官合在一起,始置此官,负责在皇帝左右规谏过失,以备顾问。

散骑侍郎:

曹魏时与散骑常侍一起设置,职位略低于散骑常侍。

五官中郎将:

光禄勋的助手,协助光禄勋举察郎官,位略低于九卿,与侍中同级。曹丕曾以五官中郎将之职掌副丞相事,位高权重。三国时不再设此官。

御史中丞:

原为御史大夫的助手。无御史大夫这一官职的时候,以御史中丞行使御史大夫的职权。

将作大匠:

负责修建宗庙、宫室、道路、园林、水土、植树。秩二千石,位在九卿之下、侍中之上。

博士:

专管经学传授。

城门校尉:

负责掌管京师十二所城门。秩“比二千石”。

中书舍人:

中书省属官,曹魏始置,负责传宣诏命。

五兵尚书:

曹魏始置五兵尚书,为兵部尚书的前身。五兵指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

度支尚书(户部):

吴国始置户部。与此同时,魏文帝设度支尚书寺,掌管全国财赋的统计和支调。后周时更名为民部尚书,唐时避李世民讳,改为户部尚书。

左民尚书:

曹魏始置,主修缮功作之事,隋朝时改为工部尚书。

吏部尚书(大尚书):

曹魏时始置吏部尚书,负责官员选拔任免。魏晋尚书分曹治事,吏部尚书为首曹,故吏部尚书又称大尚书。

祠部尚书:

曹魏时始置,掌礼制。后周时更名为礼部。

屯田都尉:

三国时魏、吴所设官名,负责屯田以给人牛之资。梁习曾任此职。

水衡都尉:

西汉时以此官掌上林苑,东汉将其并入少府,不复有此官职。曹魏时复此官职,主天下水军舟船器械。

典曹都尉:

蜀置。刘备定蜀,较盐铁之利而设盐府校尉,并置典曹都尉以属之,掌供继军粮。

西园八校尉:

汉朝末年,为镇压黄巾起义,以西园八校尉统领汉朝的中央军队。蹇硕为上军校尉、袁绍为中军校尉、鲍鸿为下军校尉、曹操为典军校尉、赵融为助军左校尉、冯芳为助军右校尉、夏牟为左校尉、淳于琼为右校尉。

东观令:

东观原为东汉宫名,为宫中藏书之处。三国吴置东观令,职司董理经籍,掌修国史。

武将官职:

大将军:

武将之首,其官职位比三公,有时在三公之上,有时在三公之下。东汉末年,其官职在三公之上,因此当汉天子以曹操为大将军而以袁绍为太尉时,袁绍“耻班在太祖下”。属官有长史、司马。

骠骑将军:

位在大将军之下,比三公。将军中位比三公的共四级: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

车骑将军:

位在骠骑将军之下,比三公。

卫将军:

位在车骑将军之下,比三公。

中郎将:

汉朝武官的级别分:将军、中郎将、校尉三级。由于将军并不常置,有战事时才冠以统兵者将军之称,所以平时一般武官所能获得的最高官职为中郎将,品秩为“比二千石”,掌管皇家卫队,属光禄勋管辖。到三国时期,有军功者越来越多,大量被封为将军,中郎将反而成为了中下级军官的职位。

校尉:

校尉是比中郎将略低一级的武官官职,品秩为“比二千石”。在汉代设八校尉分掌中央军队。到三国时期,有军功者越来越多,大量被封为将军,校尉反而成为了低级军官的职位。

八校尉:

汉武帝起所置京师的屯兵八校尉,分掌中央军队。分别是长水校尉、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射声校尉、中垒校尉、胡骑校尉、虎贲校尉。东汉时,省中垒校尉、胡骑校尉、虎贲校尉。到三国时期,八校尉的职权越来越小,最后沦为低级官员。

四军将军:

即前将军、左将军、右将军、后将军。周末始有,汉朝时并不常置,汉末群雄迭起,四军将军才以重号将军(即高级军官)的名号屡屡出现。

四征将军(四征大将军):

重号将军名称,即征东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征北将军。汉魏间始置,位次三公,在卫将军之下。

四镇将军(四镇大将军):

重号将军名称,即镇东将军、镇南将军、镇西将军、镇北将军。汉魏间始置,位次三公,在四征将军之下。

四安将军:

重号将军名称,即安东将军、安南将军、安西将军、安北将军。东汉时有此名号,位次三公,在四镇将军之下。

四平将军:

重号将军名称,即平东将军、平南将军、平西将军、平北将军。汉魏间始置,位次三公,在四安将军之下。

大都督:

曹魏置,第一品,不常置,属加官。加此官者,颁与代表天子威权的黄钺以节制持节将军等高级将领。吴同魏制。蜀置中都护,统内外军事。

都督:

东汉末年始置。因各杂号将军之间并无隶属关系,故设都督一职,督管几路军队,为军事统帅。后以“都督某州军事”,掌管驻扎在该州的所有军队,并兼管该州民政,权力非常大。

上大将军:

孙权封陆逊为上大将军。后吕岱亦任此职。

杂号将军:

汉魏时期,有军功者比比皆是,授予官职的难度加大。因此常在“将军”前冠以某个名号以作为他的官职,这种名号并无一定,名号之间也无上下级关系,因此称为杂号将军。

别部司马:

军中司马,因领一营故称为别部司马。其所率兵士数目各随时宜,不固定。

牙门将军(牙门将):

赵云、魏延曾任牙门将军,位比杂号将军略低。曹丕于黄初年间也置牙门将,冠服与杂号将军同。后世以牙将为低级军官。

偏将军:

低级将军名号,于裨将军。

裨将军:

最低一级将军名号。

门下督、帐下督:

蜀国将帅手下直属部队的低级将领。

地方(兼幕府)官职:

刺史:

汉朝因秦制,为“郡县制度”,并无州这一级行政级别。汉武帝时才开始设“刺史”一职,考量一州官员情况,但并非是该州的最高行政官员(秩六百石,仅仅是低级官员。当时县令的俸禄是千石)。原为丞相史,驾车巡查全州,以六条察问郡县,考量各地官员业绩,年终回京师上报,朝廷以此作为各地方官员升贬的依据,故全称为“刺某州史”。后来刺史的官职渐大,在各州也设“刺史治”作为办公地(相当于省会),而不需要四处走动了,但与各太守之间,仍然没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

州牧:

东汉末年,为镇压黄巾起义,汉天子听从刘焉建议,改刺史为州牧,真正掌管一州的军政大权,成为地方的最高军政长官,州也因此真正成为了郡之上一级的行政单位。三国时,不再有州牧之职,而常以都督兼任刺史之职,并加将军之号,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权力极大。

司隶校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