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鸣的眼里,这个他娘的世界正在慢慢干瘪下去,他不想去思考这是为什么,他只希望能忘记这种酷热,忘记他来平谷的原因,将一切都忘记。
他身上的绿色长衫在领子和袖口上绣着金线。他将这件长衫和里面的木棉中衣都敞开来,但他仍然像虚脱的马一样浑身流淌着汗水,大约解开绕在脖子上的黑丝巾能好受一些,但马鸣很少在别人能看见的场合里这么做。
他喝干杯中最后一点酒,将光亮的锡镴杯放在桌上,拿起他的宽边帽,用力地扇了起来。无论他喝下什么饮料,其中的水分都会飞快地变成汗液,从他的体内流出来。
当他选择留在黄金鹿蜀的时候,貔虎军的贵族和军官们也随他一同住了进来,这就意味着其它房客都被轰了出去。高乐夫人通常不会因此而不高兴,她可以从貔虎军的贵族少爷们那里要到五倍的房钱。
这些高阶军官一向出手阔绰,而且甚少斗殴,即使偶尔出现状况,他们也会在见血前到屋外去。但今天中午,只有不到十个人占据了大厅中的桌子,高乐夫人不时会向那些空椅子眨眨眼,拍拍她的发髻,叹一口气。
在晚上之前,她的酒大概不会卖出很多了,她的很大一部分收入都来自她的高粱酒。乐手们还是卖力地演奏着,几位喜欢音乐的贵族扔出的赏金会比满满一屋子的普通士兵多得多。在乐手眼中,任何掏得出瓜子金的人,都有资格被尊称一声“大人”。
不过现在这些乐手很不幸,全场唯一的听众只有马鸣,而且马鸣每过三个音节就会撇撇嘴。这并不是他们的错。如果你不去在意听的是什么,他们的曲子还算不错,但马鸣知道这是什么曲子,这首曲子就是他教给这些乐手的,他们从马鸣打着拍子的哼唱中学会了这首曲子。不过这里的人肯定有超过两千年没听过这首曲子了。马鸣能给这些乐手的最
高评价是,他们没有弄错拍子。
一阵说话的声音吸引了马鸣的注意力。他扔下帽子,摇晃着酒杯,要侍者再将酒杯斟满,又向旁边的桌子探过身,对那张桌上的三名酒客说:“你们在干什么?”
“我们正在讨论该如何从你那里赢回一点钱来。”奚齐将酒杯凑在嘴边,一脸严肃地说。不过他并没有因为这件事而感到烦恼过,他比二十岁的马鸣大不了几岁,也比马鸣矮一个头。马鸣很少见他笑过。马鸣总觉得这个男人像是一根绷紧的弹簧。“没有人能在玩牌上赢过你。”
他是貔虎军半数骑兵的指挥官,也是雨师城的一名贵族,但他像普通士兵一样剃光前额,并敷了粉,不过汗水已经将一些粉冲掉了。现在有许多年轻的雨师城贵族都接受了这种士兵装束。奚齐的长衫也很朴素,胸口没有一道代表贵族身份的彩色横纹,实际上,他的贵族位阶并不低。
“当然不是这样。”马鸣不赞同他的说法。确实,当他的运气在的时候,这种说法绝对没错,但这种状况并非随时随地都会出现,特别是当他参与的牌局有许多规则的时候。“这可真是要了亲命了!几天之前你就从我这里赢了五十枚瓜子金。”
五十枚瓜子金,大约一年前,他就算只能赢一枚瓜子金都会心跳加速;如果是输一枚瓜子金,他一定会哭出来。不过,一年前他根本就没有一枚瓜子金可输。
“那我们已经输掉几百枚了?”奚齐冷冷地问,“我觉得找机会赢一些回来。”但如果他真的开始一直赢马鸣,他也要开始担心了。像大多数貔虎军一样,他认为马鸣的运气是一种可以依靠的奇迹。
“骰子可不是什么他娘的好选择。”楚焱说,他是貔虎军步兵的指挥官,正往嘴里猛灌着高粱酒,完全不在乎一旁彬蔚藏在油胡子后面的厌恶表情。马鸣遇到的大多数贵族都认为骰子
是低级的东西,只有贱农才会喜欢。“你玩起骰子来总是好运到无法停手,我们必须找到你无法产生影响的赌局,了解我的意思吧?”
楚焱只比他的雨师城同胞奚齐高一点,不过他的年纪已经将近四十岁了。他的鼻子断过不止一次,三道白色的伤疤交叉在他的脸上。他是这三个人里唯一非贵族出身的,一辈子都是一名士兵。
“我们觉得应该赌马。”彬蔚一边摇晃着手中的锡镴杯一边说。他是名壮实的男人,比两名雨师城人都要高,他统领着貔虎军另外一半的骑兵。马鸣总是觉得很奇怪,在这么炎热的天气里,他为什么还要留着他那茂密的黑胡子,他每天早晨都会将胡子梳理一番,让它保持整齐的尖形。
楚焱和奚齐身上的灰色长衫都敞开着;彬蔚则将条纹灯笼袖、金缎子袖口的绿云锦长衫一直系紧到领口,他的脸上闪烁着汗水的光亮,但他似乎不以为意。
“老天爷收了我的魂魄吧!但你的运气确实从来也不会从战场和牌局中逃走,还有骰子。”他说这句话时,朝楚焱做了个苦脸,“但在赛马上,依靠的只能是马匹。”
马鸣微笑着,将手肘支在桌上,“为你们自己找一匹好马吧,让我们看看谁能赢。”他的运气大约不会影响到赛马。除了骰子和牌之类的东西外,他还没办法确定他的运气能有什么样的作用,但他从小就看着他父亲做马匹交易,他看马的眼光是相当厉害的。
“你是不是想要斟酒?如果我够不着你的杯子,是没办法往里头倒酒的。”
马鸣回头瞥了一眼,一名女侍站在他身后,手里拿着一只抛光的锡镴酒壶。她的身材矮小苗条,有一双黑色的眼睛,还有白皙的皮肤,黑色的卷发披散在肩头,看上去很漂亮,那种精致的、音乐般的雨师城声调,让她说话时仿佛是一串风铃随风发出悦耳的韵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