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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分猎物

“行,就照你说的安排。”见女人说的比自己都大方,郑建国反倒也些舍不得了。

不过家里现在的条件这么好,也没必要太过小气,于是答应下来。

和郑建平一起,绑了野猪四只脚,中间穿进冲担,兄弟俩居然抬不起来。

加上胡向阳和郑兴旺,才颤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我来吧。”叶纤红上前,接了郑兴旺的班。

堂弟虽然是男孩子,毕竟只有十六岁,骨骼还没长成,肩上没什么力气。

叶纤红略一运气,轻松地抬了起来。

郑建国原以为女儿逞强,不可能站起来,没想到换成她之后,他肩上的提子也变得很轻松了,这才惊讶地望了她一眼。

四人一起使劲,把野猪抬回家里。

路上被一个村民看到,郑建国家打到一只野猪的事,马上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到家后,去村里叫了杀猪佬,烧热水把猪杀了褪毛,又剖开肚子,开始斩肉。

吩咐杀猪佬把肉斩成一斤出头的条状,一块块放在一边。

这时候院子里已围满了看热闹的村民,发生这么大的事,谁都想来看一看。

野猪被杀,对每户人家来说,都是好事,可以避免村里的庄稼遭秧。

特别是今年下半年搞了大棚蔬菜,如果被野猪拱一拱,只怕这些日子的努力,会部白废了。

心里尽管明白这个道理,可是看到人家家里一下多了这么多肉,心里的不平衡肯定难以避免。

“建国,这么多野猪肉,我们买些吃没问题吧?”有人试探地问道。

“不用买了,村里每户人家都拿一块去吃。”郑建国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干脆地回答。

“这——这怎么好意思?”听说人家答应每户人家分,他反倒不好意思起来。“毕竟是你家打到的,我们出钱买吧——”

“乡里乡亲的,不用客气。”郑建国既然说出口了,自然不会改口。“等肉分好,大家一会带回去。”

野猪肉比家猪肉贵多了,据说城里卖得更加贵。大家客气了一番,就不再多说。

“你家又没有枪,这野猪怎么打到的?”有人惊讶地问。

大家这才关注起这件事。

是啊,打野猪可是件危险事,听说人如果被它撞一下,就去了半条命。如果再被踩一脚,命就没了。

可是看郑建国的女儿女婿几个都好好的,不像有事的样子啊?

“是我家小白咬死的。”安安在一边自豪地说道。

小白在一边配合地摇头晃脑,看起来萌萌的一点也不凶残,把村里人都惊呆了。

“小红,这是什么狗,怎么这么厉害?”听说这么一条狗,能把野猪咬死,有人好奇地打听道。

松狮犬看起来眼睛小小的,没有表情的时候像个小老头,没想到居然比狮子还厉害。

听说有一种叫藏獒的狗,非常厉害,可以跟草原上的狼搏斗,算是狗里最厉害的了,没听过还有其它狗也这么厉害啊!

“这是松狮犬,跟藏獒是远亲,也是最凶猛的狗之一。”叶纤红解释了一句。

“哦。”大家这才一脸恍然大悟的模样。

郑建国真的是发达了,钱赚的多不说,连一条狗都有这样的本事。

叶纤红找来纸笔,开始分猪肉,送出一条肉就记一下,很快就完成了一大半。

最后剩下十几户人家没来拿,郑建国装在篮子里亲自送过去。

案板上还剩下十几斤猪肉,四条腿、一只猪头和猪内脏。

叶纤红叫师傅把十几斤猪肉斩成两斤左右大块,猪头中间劈开,然后拿了其中一条肉给师傅,又送了他一条好烟,师傅这才心满意足地走了。

一家人把东西收拾进家里,准备分配问题。

拿了一块肉和一条前腿送给三叔家,猪头和一颗猪腰外加一块肉送级奶奶家,一条前腿送给外婆家,一条后腿送给外公家,其它的自家先放着,到时根据需要分。

原先送一些给戴老,后来又一想,他其实最不缺这些,就息了这个心。

还是多拿一些给乔昌智他们尝尝,反而是他们,最没有机会吃到这些。

郑建国和叶知书听了女儿的安排,也没有异议,去厨房处理剩下的肚里货了。

毛毛看着堂姐家这么多肉,被人一块一块地拿走,心疼得不行,可是又不敢出声。

只是紧紧抓着哥哥的衣襟难过。

到最后,连叶纤红也发现不对了,好奇地走到他面前。

“怎么啦?毛毛,为什么不高兴?”叶纤红蹲下身子,抓住他的手问道:“等一下肉就煮熟了,你不是最喜欢吃吗?”

妈妈这时候已在厨房动手了,最先要处理的是猪血,放进锅里可以煮一大盆,倒时再给三叔和奶奶家分一些。

然后是洗猪肠,得把里子翻过来,加盐在滚烫的锅里不停摩擦,洗去表面那层粘膜和臭味,才可以做成菜。

再后面是猪肚。

农村有个说法,野猪肚对治疗胃病有特效,到时得先留着,如果谁在这方面的病,会来买。

“姐,为什么这么多肉,都给别人了?”毛毛委屈地说道:“这是小白咬死的,是你家的肉——”

“哎哟,原来你为这个难过啊?”叶纤红忍不住笑了。“这么多肉,又吃不完,分一点大家也应该的啊!”

没想到毛毛小小年纪,就这么护食,长大了还得了?

“吃不完可以卖钱的啊!这野猪肉可贵了——”毛毛还是觉得送给人家不甘心。

这下子,连胡向阳都笑了起来。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还真的直率啊!

“毛毛,这是农村的规矩,自己得了好处,要分一些给别人,否则别人就会不高兴,以后不跟你好了。”郑兴旺耐心地解释道。

作为哥哥,当然清楚弟弟的性格,他用弟弟听得懂的话,再说说了一遍。

“哦。”见哥哥也这样说,他才算解开了郁闷。

做好杀猪菜,午饭也熟了,叶纤红一家五口,加上三叔一家四口,坐在一起吃饭。

大家走动多了,关系也越来越亲密,三叔三婶现在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请吃饭会拼命推辞。

野猪肉肉质好,只是腥味重,放了很多调料和花椒,才算真正入味。

大家都吃得非常瘾,大块肉蘸一蘸叶纤红自制的鲜酱油,特别美味。

下面放了自制的泡白菜、泡萝卜和粉丝,大汤大肉的,喝一碗整个人都热乎了。

郑建国开了一瓶黄酒,和三叔一起喝了点。

胡向阳等一下要开车送东西,所以不能喝酒。

安安和旺旺胃口最好,捞了很多大骨头来啃,上面留的瘦肉很多,咬得非常过瘾。

一直吃得肚子滚圆了,几个才下了桌。

叶纤红吃得不多,倒是喝了不少汤和粉丝。

用空间菜做的泡菜,加野猪肉和骨头,真的特别鲜美,她也很久没吃到这么美味的食物了。

原先想着分更多的肉去公司食堂,到后来叶纤红都舍不得了。

决定拿块肉去算了,到时从家里的大棚里,带些青椒、大蒜去炒加锅肉,带再几瓶好酒给乔昌智、谢建奇、梁中华等人下酒,肯定很喜欢。

到时再从空间抓些虾蟹给他们,算是少给野猪肉的补偿。

吃了午饭,大家一起收拾桌子,把东西拿进厨房。

三叔一家人拿了东西,千恩万谢地走了。

“小红,这是什么东西?”叶知书这才发现厨房一张桌子底下,还有一只猎物,拿起来惊讶地叫道。

“我也不知道叫什么?”叶纤红回答道。“是杀野猪前,小白抓到的,可能是獾。”

“哦。”叶知书应了声,准备洗好碗筷后剥皮切肉。嘴里高兴地嚷道:“有小白在,家里不愁没肉吃了。”

“也就下雪这几天吧!天气好了,就不容易抓到了。”叶纤红泼妈妈冷水。

“那也够了。”叶知书没在意。“单这些,就可以吃到过年了。”

郑建国吃了饭,去了一趟大棚,照女儿的要求,弄了一篮新鲜蔬菜,放进汽车后备箱里,又放了一块肉,这才盖上箱子。

送货的任务交给了胡向阳。

叶纤红自己则去了一趟外婆家,除了一条十多斤的猪前腿,还有一大碗猪血。

到于外公家,只能待天气好一些,再做打算了。

反正现在天气冷,猪肉稍微处理一下,就可以多放些日子了。

因为有雪,车子开得很慢。

半路上,叶纤红停了车,打开后备箱,从空间抓了几只河蟹,又抓了几斤河虾,装在一只大塑料袋里。

到了外婆家,外婆刚吃完午饭没多久,见外孙女来了,非常高兴。

叶纤红把东西拿出来,拎进屋里。

“小红,离过年还早,你怎么这么早送年货了?”外婆惊讶地说道。

“这不是年货,是给你现在吃的。”叶纤红解释了一下猪腿的来历,又引起外婆的一番唏嘘。

“唉,你又送来这么多好东西,老是吃你家的东西,外婆都不好意思了。”外婆客气地说道。

“说什么呢?”叶纤红抱住外婆的胳膊,撒娇道。“外孙女孝敬外婆,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我知道,外婆现在就在享你的福了。”外婆拍着叶纤红的肩,心满意足地笑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