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华居今日正式开张!莲华居今日正式开张!大优惠大优惠,棉布上的梅花真啊真好看,青青的竹子随啊随风摆……”
几个衣着干净的小孩手牵手在清河县街道上大声唱着顺口的歌谣,全然不顾路人投来的讶异的眼光。
白彩站在楼上听着街上清澈的童音以及人民时不时的谈论声:“莲花居是什么啊,什么梅花竹子啊。”
“不知道,去看一下不就知道了。”
“我知道,莲华居就在前面。”
“走走。去看看。”
……
这歌谣是她编的,虽然不是什么呢阳春白雪,但也能足够下里巴人吧?
白彩拿着柄纸扇轻敲着手掌心。嗯,火候差不多了。
她自信纺织厂里的布能大卖。
一尺布十文钱。这是普通的棉布。
至于印花的那种棉布价钱则翻了两倍。物一向以稀为贵。三十文钱一尺。
现在大胤朝并不流行印染画布。大家要穿出个花样,只能刺绣。
并不是每个绣娘都有高超的绣衣技巧的。
一匹布十尺。三百文钱可以买一匹。
其实在大胤朝卖布是件很赚钱的事。
一身长袍最少需要二十一尺,即使是最便宜的棉布,也得需要几两银子。
当然麻布不算,因为没有人用麻布做身风度翩翩的长袍。
以一人一年三件衣裳来算,冬天一件,夏天一件,春秋一件,亵衣亵裤不算。
一年最少三件衣裳,这就得数十两之具。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棉布不需要保质期。今年卖不了,大不了明年卖的时候便宜一些。
“诶,老板,这布上面的梅花是绣的吧?”有年轻姑娘摸着印有梅花图案的布匹爱不释手的问道。
白芳蔼挥着绣帕笑的爽朗:“我可不是老板,顶多算是个管事的。这不是绣的,你可以摸出来。这是我们特有的工艺,喜欢就买几尺做身裙子多漂亮啊。姑娘,来来,你更适合兰花的,你看一下……”
白彩下楼就见白不弃正在霹雳啪啦的打着算盘,眉头紧锁。白芳蔼则在跟个年轻姑娘展示各种花样的棉布。
笑着摇头,白彩背着手,饶有趣味的看着白芳蔼正在跟第一批客人施展她的三寸不烂之舌。
纺织厂已经走上正轨,留下刘氏跟张婆看着就行。
白芳蔼是个人才,正好她又想在清河县开家暂时以卖布为主的综合商店,就将她拉来当“壮丁”了。
她答应的利索,白彩当时就打趣道:“你居然一点都不担心纺织厂啊?”
白芳蔼抛了个千娇百媚的媚眼给白彩,“张婆婆可比我厉害多了。”
的确,从宫里走出来的张婆的那双眼叫毒那手段也够高。管理一个纺织厂对付几个村妇也是绰绰有余的。
“哎,管事姐姐这是什么啊,好可爱啊。”有姑娘眼珠子看向店的另一边,干净的柜台上摆着各种各样的可爱迷人的小动物或是妍丽的花朵桃花梅花杏花梨花或是天姿国色的仙女或是飘逸出尘的公子哥。
虽然很好看,但都摆脱不了他们是糖人被吃掉的命运。
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抱着个小猫样式的棒棒糖不撒手,旁边的妇人看着好笑,却也掏出银子给她买下来。怎么着也比自己女儿哭闹要好。
棒棒糖有些贵,一两银子一只,但是来莲华居的有的是小康水平以上的人家,而且这棒棒糖又能当玩具哄自己宝贝开心又能吃的,这么一想,贵一些也是可以接受的。
棒棒糖不多,但是种类多,看起来也是怪迷人眼的。
一只小猫样的棒棒糖,只有两种,其他的也是。
白彩只是先拿出来试试效果,莲华居现在还是以卖布为主。
“您是……”白彩正转着,就听旁边有人叫自己。回头一看,略眼熟。
站在她眼前的是一貌美少妇,牵着一个六七岁的胖娃娃。胖娃娃滴溜溜的大眼睛不断的往棒棒糖方向瞅,就差跟他娘亲说:我要了。
白彩问:“您是?”
“您是不是以前卖过柿子,不是,是您认不认识一个卖柿子的姑娘,甜柿子。长的跟您很像。”少妇见白彩穿着不凡,一身男子打扮,心里也犯嘀咕,当初她见的那个明明是姑娘啊。
白彩恍然,这个估计是以前买过自己柿子的客人。
“来小弟弟拿着吃吧。”白彩挑了个威风的老虎棒棒糖塞到胖娃娃手中。
少妇忙道:“这怎么好呢。多不好意思啊。”
白彩笑道:“我姓白,缘分嘛。不知夫人怎么称呼?”
少妇道:“贱妾苏氏,这是小犬小宝。”
“好名字啊,小宝。”白彩含笑道。
“公子……”白芳蔼莲步轻移来到白彩身边,朝苏氏微微行了个礼。
“这是苏氏姐姐。”白彩跟白芳蔼介绍了一下苏氏。“当初苏氏姐姐可是第一个光顾我们柿子摊子的客人呢。”白彩如是道。
“好了,我得回去了,这里就交给你跟不弃大哥了。晚上要注意安全。”白彩仔细嘱咐了几句。
白芳蔼笑道:“放心,不弃大哥拳脚功夫还过的去。”
本来白芳蔼说自己一个人跟几个伙计足以看店来着,但是白彩还是不放心,刚招的伙计怎么说也是外人,正好地里都快忙完了,就把白不弃给叫了来。
也就是说,白不弃明面上是店里的账房实际上是保镖并负责留意清河县的风吹草动。
白芳蔼跟苏氏一见如故,具体表现在白芳蔼拉着苏氏不停的给她介绍店里印花的布匹。她倒不是想苏氏买,只是纯粹想表达一下自家公子爷的伟大而已。“我跟你说啊,苏姐姐,这可是大胤朝独一份呢,我家公子厉害吧,柿子脱涩变甜也是他想出来的。……”
苏氏很是惊喜的看着印有梅兰竹菊花样的棉布,可比她身上穿着绣着碎花的衣服强多了。至于为什么当初那个姑娘成了公子,苏氏则是选择性的遗忘了。
现在是暮春时节,人们纷纷脱下厚重的棉衣,青衫罗裳纷纷上阵。白彩见街上女子穿着色彩艳丽的衣裙,仿佛看见了自己莲华街居的美好未来。
暮春,暮春。白彩脑中灵光一闪,呀,她好像忘了什么啊。
对哦,她该把西瓜给种上啊。到时候又是一笔进项。白彩心里想着。
走着走着,就到了郑家的鹤仙酒楼前。
不远处就是钱家的宾客来。
白彩抬头看着鹤仙酒楼的牌匾,漆红色的牌匾上现如今已经换成了“不醉楼”。
是啊,鹤仙酒楼成了不醉楼。
郑家满门抄斩……
白彩险些忘了郑之浩那个不羁却又行为谨慎的男子是郑家长房嫡子。
不醉楼人来人往,突厥来袭过去也不过数月。似乎这些人从未觉察到一样,继续过自己的生活。
的确,无论遭受过什么,生活一样继续。
就像大胤刚跟蛮族干完仗,蛮族跟西北行商的交易依然如火如荼的进行一样。
即使上面的严令禁止,也有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
逐利本来就是商人的天性。
大胤各代皇帝似乎看的比较开,对于跟蛮族的交易虽然管的很严,却不禁止。
“明明是那么聪明的人。”白彩低呢。
聪明人会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在她看来,郑之浩做的很对,至少,他活了下来。
“喂,你小子当路边干嘛!”
白彩回头,“你是在问我?”这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的她站哪关他们什么事啊。
冲她吆喝的是个小厮,站在小厮身后的锦衣年轻人才是正头。
白彩不想理会,看都没看,抬脚就走。
“诶,兄台,来者既是客。不如进去喝一杯如何?”年轻人挡在白彩身前问道。
“不如何。”白彩道,“我又不认识你。”
年轻人摇了摇扇子,“可我觉得你很面善呢。”
“你不冷吗?”白彩无语的看着年轻人,她手上虽然也拿着一把折扇,但她是为了打架时方便,可不是为了扇风的。再说暮春时节又不热。
年轻人:“……”
“我叫李文逊,是不醉楼的老板。”年轻人见白彩不理他,赶忙道。
“没兴趣。”
“但是我想尚书大人……”
“你说什么?”白彩眼梢上挑,这人还想威胁她?不过,这个叫李文逊的年轻人认识自己?
李文逊指指不醉楼,“楼上谈。”
白彩斜了眼李文逊,“我确定不认识你!”
李文逊生的斯文却又英气十足,“在帝都时曾有幸得见天启四子一起出行。”
他这么一说白彩就有些明白了,能让她跟其余三人一起出行的也只有那些不得不参加的吟风弄月的无聊诗会了。
不醉楼比之前的鹤仙酒楼多了分雅致,只限于包间。
一楼大堂比之前还要豪放的多。
刚进门就见数十个大汉围在拼桌划拳,“……五魁首啊,六六连呐……”
白彩:“……”
果然划拳什么的是没有时空时代的界限的。
她记得以前鹤仙酒楼一楼还没这么豪放,是有喝酒骂娘的,但是还木到达这个程度。
“开啊开!啊!靠!居然是大!”
“格老子的,是不是刷老千了!”
“小的们,给我上去揍!”
嘭嘭铛铛一通响。
白彩淡定的抬脚将扑到自己脚下的那个壮汉给踹到楼下。
她没走错地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