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推荐:、 、 、 、 、 、 、
刚刚往前走了三四步,王诺兰便觉自己脚下一轻,待回过神儿来,已是整个人都被萧一奇横抱在了怀里,脸色爆红,想要反抗也不能了,“你,你这小人!竟然偷袭我,你……”
“先生说了,天下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你是女人,我是小人,刚好凑成一对儿。”
萧一奇并不厌恶王诺兰说他是小人,不怒反笑,大步向前,就带着她一起到了软榻旁边,踢掉靴子,纵身一跃,上了软榻,“娘子,我以前怎不知……你是这么有远见之明的人儿呢?来,香一个,庆贺一下!”
“你这登徒子!”
被萧一奇突如其来的“不轨”吓了一跳,王诺兰本能的把他往外一推,就顺势挣脱出来,穿着鞋子跑去了软榻的另一边,抓起炕桌上的筷子,准备自卫,“你,你想干什么!”
“诺兰……你这……这也太冲动了,我……我就是逗逗你……”
王诺兰不会武技,但这会儿一时紧张下的本能表现,却是让萧一奇忍不住大吃一惊,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三遍,确准她的确是王诺兰本人没假,才轻轻的咽了一口唾沫,继续跟她搭话起来,“诺兰,你……什么时候学了武技?”
“学你个大头鬼!”
狠狠的白了萧一奇一眼,王诺兰才是意识到,萧一奇这是在逗她的,跳下软榻,嫌恶的看了一眼被她踩脏了的垫子,拧身往门口走去,“赶紧吃你的饭!我去唤人来,把这脏垫子给换了!”
……
这一年的小镇,酒足饭饱的人们。上到垂垂老者,下到呀呀稚童,包括乞丐在内,都是脸上挂着笑容在守夜的。
王诺兰抱着瑞儿,跟萧一奇坐在屋顶上看星星,听外边的鞭炮喧嚣。
她骨子里就不是个小鸟依人的闺秀,上辈子翻墙爬树。虽没萧一奇带她“飞来飞去”这么有效率。但胆子,却是早就练了出来,半点儿都不会害怕这种比家常便饭还要家常便饭的“小事儿”了。
为了多沾便宜。明明可以一下子就飞上去的屋顶,偏左右腾挪,故弄玄虚了好几下,才抱着王诺兰和瑞儿上了屋顶的萧一奇。原本以为,王诺兰会因为害怕。而死命抓住他的衣襟,小鸟依人的缩进他的怀里,却不料……王诺兰竟是半点儿都不害怕不说,上了房顶之后。还兴奋的站了起来,指着远处的烟花让他瞧……
这可吓坏了萧一奇,生怕他家小娘子一个不小心。从屋顶上滑下去摔了,还有。还有他宝贝儿子,瑞儿,这会儿,也是在她手上的!
“娘子,咱们,咱们坐下看,好不好?”
心里叫苦不迭,嘴上半个字儿也不敢提的萧一奇,轻轻的咽了一口唾沫,全身紧绷的做好救人的准备,才小声开口,跟王诺兰建议了起来,“这里够高了,坐下,坐下来,也是能看得清楚的,晚上风大,恩,别,别让瑞儿着凉了……”
“哦,好!”
听瑞儿这么一说,王诺兰才意识到,她的怀里,还抱着瑞儿,忙在屋顶上坐了下来,用自己的斗篷,给瑞儿裹上了一层,“我早就想来这屋顶上看看了!啧,果然感觉不错!”
“你这疯婆娘,让我说你什么好。”
王诺兰的反应,让萧一奇不禁失笑,伸手,从她怀里接过瑞儿,抱在了自己怀里,轻轻的摇了摇头。
从第一眼初见惊艳,到后来的好奇相随,再到后来的日久生情,王诺兰,这个性子像极了野马的小女人,总在不停的给他制造各式各样的惊喜,在军营里长大的他,不喜欢那些说话酸溜溜,来阵风都能吹倒的小女人,但……会喜欢上王诺兰这样一个,完全不会撒娇的女子,也是完全出乎了他的预料……
“说什么好?什么都不说,最好!”
对萧一奇,王诺兰也说不上,自己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她记忆里,前世时候,总有人愿意用生死相随这样的话来形容爱情,可……于现在她而言,却是做不到为了萧一奇,连性命都不顾,当然,跟他患难与共,她还是很愿意的,“我师父说过,我啊,就是阴差阳错的投胎成了个女子,要是能生为男子……”
“要是身为男子,我就该没媳妇儿了,这事儿,我跟阎王商量过了,不能行。”
萧一奇没当过爹,寻常时候,没什么机会接触婴儿,当年,他胞弟萧顺出生的时候,他被隆庆皇帝遣去了西北,帮信任将军的姜星宇稳固军心,待两年后,他回到皇宫之时,萧顺已接近两岁,算不上是个婴儿了,所以……这会儿,王诺兰把瑞儿塞给了他怀里,在这三层小楼的屋顶上面……他还真是有点儿,心里发毛,紧张的厉害,“诺兰,要不,要不咱先把瑞儿送回屋里去罢?天这么冷,这里又高……怪危险的……”
“我儿子,可不能是个胆小懦夫,才这点高,算什么事儿啊!你这大男人,怎婆婆妈妈的!”
王诺兰一门心思要把瑞儿教成个接得了她衣钵的名医,而要成为一个好大夫,必不可少的本事,就是要能自己山上去采药,说句不好听的,绳索工具用的熟练,悬崖峭壁都去得,这才三层高的小楼,哪能算是个事儿?
当然,这一点,萧一奇不知道,确切的说,是即便知道了,也不可能想的明白。
“这不还小呢么,等他再长大点儿……”
萧一奇稍稍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在王诺兰带着不屑的目光下,把没说完的后半句话,给生生憋了回去,“好罢,就依你,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萧一奇在小镇住了一晚,第二天清早儿,便被巨大的爆竹声吵醒了起来。
他虽是跟王诺兰睡在同一个房间里面里,却并未同床,但他清楚的记着,睡觉之前,自己一睁开眼,就能看到睡在花格另一边床榻上的王诺兰的。
“诺兰?”
睁眼,见花格另一边的床铺上已经没了人,萧一奇不禁微拧了下眉头,他之前跟王诺兰同住一个屋檐下一月有余,向来知道她有喜欢懒床的“毛病”,而且,还起床气严重的……话说,这一大清早儿的,她人哪里去了?该不会是……
想到这里,萧一奇一骨碌从软榻上下了地来,三步并作两步的直奔门口而去,他睡觉向来警醒,没可能她这么一个半点儿武技也不会的人走出了屋子去,也没听到动静的才是!
该死!
他以为到了这偏远的江南小镇,就不用时刻神经紧绷了,看来……
“大清早儿的,大惊小叫的干啥?”
一开屋门,萧一奇就瞧见了在院子里给豆丁剪毛儿的王诺兰,微微一愣,目光也不自觉的停留在了豆丁被剪掉了毛儿的后背上。
“你这是在……干啥?”
萧一奇小时候在西北军营里长大,又常跟着姜老将军出去打猎,认识野狗,但……认识归认识,像豆丁这么听话,这么没脾气的家伙,他还真就没见过,“你把它的毛儿剪成这样,是打算要……”
“昨儿,我不小心用热茶水烫着它了,给它剪了一块儿毛儿去,涂了药。”
王诺兰一边跟萧一奇说话。手里的剪刀却未停下,“今天早晨我给它把药洗掉,见之前烫伤的地方已经全好了,它这么秃着一块不规则的毛儿,也不好看,就琢磨了一下,打算给它修成个‘福’字。大过年的。也喜庆不是?”
“豆丁,跟着这么个不着调的主人,你受苦了。”(未完待续)
ps: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