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来风一把没拉住,冯文英已经飞身上前飞起一脚,砰!把刚直起身子的醉鬼一脚踹出去一溜儿滚。一是冯文英的力气确实没恢复,另外一点她也是脚下留了情了。要不然,就她这一脚就算踢不死人,踢断醉鬼几根骨头还是没问题的。
任来风吃了一惊,赶紧扯住冯文英,防止她再次冲过去伤人;同时往周围看,他在看暂三师有没有人跟过来。要是有人跟着呢,他就叫人过去看看那酒鬼了。
结果一看,周围一个人也没有,除了地下那酒鬼再也没外人了。任来风叹了口气,走到酒鬼身边低头查看。不管怎么说,他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人被冯文英踢伤不管不问吧?
“你怎么样?”任来风问那酒鬼。
“哎哟,哎哟,疼死我了。你们是什么人?凭什么打人?”这位酒醉心明白,他倒是知道被人打了。
“凭什么打人?打的就是你这醉鬼!你执行任务期间醉酒误事,败坏军纪、违犯军规,打你都是轻的!就应该把你扭送到军法处,严加惩处!”冯文英恶狠狠的插话了。这个醉鬼打扰了她和风哥的私人空间,冯文英杀他的心都有了。
“军法处?军法处的李副科长是我表哥,就算去了军法处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你们到底是谁?哎哟,哎哟。”
看不出来这醉鬼在军法处理竟然有人,也难怪他敢晚上喝醉酒了。不过,这货态度如此不端正还老是追问他们是谁,任来风也不想理他了。正好冯文英对这事感兴趣,就让她去处理吧。任来风只是站到旁边看,出头问话的事他交给冯文英了。
“李副科长?好大的官!睁大你的狗眼看看,看看我们是谁?”冯文英可不管那一套,伸手拽起醉鬼的领子乒乓又是两记耳光。
这两记耳光把醉鬼的酒劲儿彻底打醒了,这小子睁大眼睛仔细看了看眼前的二人,似乎有点儿眼熟,但又想不起来到底是谁。这家伙皱着眉头努力的想,确实再也不敢开口问了。问了就挨打,他又不是好这口,当然就不敢再问了。
冯文英知道醉鬼认不出自己两人,也不等他想了,当下自报家门:“我是北满军委会内务处长。看见这位没有,这就是北满军委会委员长、第四十九集团军总司令,任来风将军!”
“啊!”醉鬼吃惊的尖叫一声。还好,这小子到底是有点儿见识的,当下也不起身,直接把身子往下一扑趴地下就磕头,“大帅饶命,大帅饶命呀!”
任来风眉头一皱,“你叫我什么?谁让你叫我大帅的?”大帅,那是军阀们喜欢用的尊号,任来风可不喜欢别人把他当成割据的军阀。
“啊?”又是一声啊,这两声啊的意思却是绝不相同。酒鬼的反应倒是机敏,一看任来风不喜欢叫他大帅立马改口,“是是是,是我一时糊涂叫错了口。委员长,您是委员长。在下不该喝多了酒违犯军规,求任委员长饶了我这回吧。”
任来风听见委员长这称呼也觉得别扭,他老觉得这称呼应该是重庆那位当过领袖的专用称呼。但人家这么叫他那也是正式的官称,他还不能计较。
“嗯嗯,好吧,你也别叫我委员长了。我觉得,还是叫总司令比较妥帖。你是暂三师的老人了吧?我问你件事,你知道这凤鸣村附近有什么著名的胡匪团伙吗?告诉我,如果你说的对,我就放过你这回。”
任来风那放过人家要挟酒鬼,这位能不说实话吗?其实,当他知道面前这位是任来风的时候就已经什么想法都没有了,任来风问他什么他都会实话实说的。现在一听说总司令只是想知道胡匪的情况,他能不说实话,敢不说实话吗?
“我知道,我知道啊!咱这凤鸣村周围一共有三股胡匪,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汤旺河上的胡子汤大头!听说,这家伙和当初张老帅手底下的汤二虎是亲戚!这家伙在汤原横行十几年了,官府都不敢招惹他!”
“官府不敢招惹?那关东军呢?鬼子也不敢招惹他?”任来风心里已经有了八成的把握,刺客就是汤大头!
“这倒不知道。我没听说汤大头和鬼子打过交道。”
“那你说,你们师长被刺是不是汤大头干的?”既然话说到这份上了,任来风当然不介意顺势追问出事实真相。
“是!虽然我没看见,但我们师的弟兄们都认为就是汤大头干的!除了他别人谁还敢呀?”
“嗯,你叫什么名字?”这点技巧任来风当然知道,只有知道了这小子的名字,才能让他俯首帖耳随时听命。
这件案子可不小,一个师长被刺,凶手很可能是当地著名的胡匪。肖清发似乎在隐瞒着什么。任来风打算利用现在的机会彻底打消这小子心里的防线,从他身上了解肖清发和这件事的关联。
被任来风问到名字了!醉鬼心里的这份荣幸就没法提了。任来风是什么人他太清楚了,人家可是眼下的东北王,他能被东北王记住名字了!
“我,我叫郁红镇。是暂三师第七团后勤处采购科的科长。总司令有什么差遣尽管吩咐,郁红镇保证上刀山下火海绝无二话!”这就是效忠了!他向任来风宣誓效忠了!郁红镇幸福的整个人都是轻飘飘的。
“嗯,今天的事情回去你不要向任何人提起。明天上午,你去找我,我有事情要你去办。记住,今天上的事情不许和任何人提起,否则的话,后果你自己想!还有,以后不许再喝这么多酒。”
“是!我保证不对任何人说今天的事情。从现在起我就戒酒!您要是发现我泄露了秘密,或者是还喝酒,您可以立马派执法队枪毙了我!”郁红镇挺胸抬头下了保证。
任来风轻轻摇摇头,“戒酒倒是不用,我是说你今后别再喝这么多,别再喝醉了。好了,你回去吧。记着明天上午来找我。上午十点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