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保持现在这样啥也不干的状态,大概还能维持一个小时左右吧。但是只要想要干点什么,也许几分钟就耗尽了。不过搭档,我倒是宁可干点什么,否则任由神能消散,真的是太浪费了。”
“陆五?”边上,汤玛士又催了一句。
“不,谢了!”陆五没有回头,说道。
“你跑的真快!”汤玛士没有坚持,因为他也注意到自己竭尽全力才能勉强跟在对方的背后。这样下去的话,他迟早会被甩开的吧。这种情况下,要帮对方减轻负担什么的,确实挺蠢的。
“能用那个什么神威把狗赶走吗?”陆五在脑海里问。
“很遗憾,不能。如果是智慧生物倒没问题,但是我估计这一招对狗不起作用。”高手回答。“毕竟那是低等动物。”
“那神能有什么用?”陆五觉得高手很爱吹牛,这神能什么听着高大上,好像很珍贵,但是事实上似乎用处不是很大嘛。
“作用可大了,比方现在就可以提醒你,那狗冲过来啦!”
陆五一惊,回头之间,却看到一头身材壮硕的大狗正从一丛灌木上跃过,直扑他们这里而来。狗的速度原本就比人快上很多,而在丛林里尤甚,因为它能够轻松穿过很大一部分人不能穿越的障碍物。它此时追上来并不会让人感到意外。
陆五和汤玛士现在正位于一片相当大林间空地——当然,空地只是说这里的乔木比较稀疏,并不是说地上没有那些碍事的灌木和藤蔓。
任何人都看得出来,这种距离已经是跑不掉的了。汤玛士叫了一声,居然从身上掏出一把小刀,也就是通常被人称为蓝波刀的那种刀,挡在陆五身前。
狗也是有智力的。它很知道这种小刀的危险,所以它只是狂吠不止,却没有直接冲上来发动攻击。
“陆五,快跑!”汤玛士冲着陆五喊道,看不出来这个老外居然很有义气。
陆五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说起来,去了一趟异世界后他才发现自己颇有一些投掷的天赋。他调度身上的魔力,将自己的臂力强化,然后猛的丢过去。
说起来,正如高手曾经说过的一样。魔法真的是非常简单的东西——只要你拥有魔力。虽然戒指里的魔力已经被“限定”过了,只有有限的几种用途。但是哪怕如此,也能通过有效的组合玩出很多“魔法”的花样出来。比方说,陆五现在丢出去的这颗石头。
做出这件事情并没有耗费很大的力量。这是一方面不想浪费魔力来对付一头狗,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不想再汤玛士面前惊世骇俗。
但是饶是如此,也已经可以做很多超乎常人的事情。
狗的反应其实比人快。陆五丢出石头的瞬间,狗已经想要跳开躲避了,但是石头的速度实在太快,根本来不及。石头砸在狗的身上,把它打倒在地,这一下虽然没打死,但也应该造成中等程度的伤害,也许断几根骨头也说不定。
普通的狗的话,大概挨了这一下就会夹着尾巴逃跑吧。但是这一只怎么说也是受过训练的军犬,大狗翻个身爬起来,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这一块石头没能打掉它的勇气,反而激起了它的兽性。下一瞬间,在陆五弯腰打算再捡一块石头的时候,大狗疯狂的扑上来。
汤玛士勇敢的从斜刺里扑上来,想要用刀子刺向目标。但是很可惜的是,他明显不是一个擅长使用武器的人,至少不擅长使用这种蓝波刀。它这一刀刺空了,那狗的身体结结实实的撞上他。这确实是一只非常强壮的狗,凭借体重和速度,它直接把汤玛士撞倒在地。汤玛士被撞击的冲击力带的在地上打了个滚,总算还是第一时间爬了起来。
不过,就在他将起而未起的瞬间,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大狗冲向陆五,咬向陆五的手腕(这是军犬训练的成果,专门针对人手),而陆五回手一个巴掌,打在狗的头上。
数十公斤重的大狗居然被这么一个巴掌打得横飞起来,在空中旋转了好几圈才落地。
说时迟那时快,这一切都是兔起鹘落,短短几个刹那的事情。大狗已经躺在地上,整个脖子给硬生生的拧成了麻花状。刚才还龙精虎猛的野兽,现在只剩下身体微微还在抽搐了。
“啊,太厉害了!”汤玛士的嘴巴可以吞下一个鸡蛋了,“这个……就是传说中的,神秘的东方功夫?”
除此之外也没其他解释了吧?汤玛士心头又惊又喜,居然真的给他遇到了这种事情?
陆五似乎想说话,但是马上他看着汤玛士的表情就凝滞下来,汤玛士愣了一下才明白陆五看的不是他,而是他的身后。
在汤玛士身后的方向,全副武装的士兵正在冲出树林。
那些士兵同样穿着迷彩服,和老兵小兵相似,不同的是,他们手上都拿着枪。那是全世界最流行的枪械之一的AK47,或者具体点说,是AK47的中国版,56式突击步枪。这种武器在东南亚极其流行。
追过来的士兵肯定不会很多。因为稍微逻辑推理一下就能看得出来,敌方哪怕因为听到枪声而派人过来看看,派出来的也就是一个小分队。而一个小分队么,十几个人、二十几个人就是极限了。但是理智归理智,现实之中看到武装士兵一个跟一个冲出丛林的时候,那种精神上的恐惧和震撼却不是理智能够对看。
而且他们不是呈纵队,从一个地方依次冲出来,而是从四面八方,多个位置扑出来。感觉上像是无穷无尽一样。
追上来了!汤玛士脸色发白,他已经知道敌人追在身后,但是却没料到他们这么快就能追上来。
不过其实这也很正常,有了狗在前面用叫声引路,这些土著士兵在丛林里面的前进速度要比汤玛士这种外行人快得多了。事实上,正如前面说的,汤玛士这种外来者,在丛林中的速度连受伤的人都不如,被追上一点也不奇怪。更别说他们之前的距离真的太近了。
如果不是丛林的话,也许他们连对方张什么模样都能看清楚了。
怎么办?!
第一个冲出来的士兵已经看到了这边。陆五的白衬衫、牛仔裤,还有汤玛士的金色头发,这些都是非常醒目的东西,几乎一眼就能看到。那个士兵一边向前冲一边用汤玛士听不懂的话大喊着,同时将枪口指向这边。
汤玛士听不懂对方在喊什么,但是却能清晰的感觉到那陌生的话语之中夹杂着强烈的敌意和警告。
黑洞洞的枪口不是开玩笑的,而此时双方的距离也太近了,只有二、三十米左右吧。更别说四面八方都冲出了敌人,就算想逃,也一时不知道逃向何方。
会死……这下真的会死!早知道就该找个坐在办公室里安安心心度日的工作,而不是当一个全球乱跑的杂志记者。更不应该来到这个鬼地方。
说起来,当初接到这个任务的时候,汤玛士还真的是欢天喜地了一阵子。因为他可以公费出差到这神秘的东方(而且可以呆相当长的时间)。就像很多西方人都拥有的一种迷信一样,汤玛士也认为东方有一些神秘的超自然力量,他一直期待能亲眼见证这些神秘的力量——当然,如果有机会能得到传授就更好了。
不过,这些胡思乱想只是一闪而过就被迅速的丢出脑子——因为现实已经没有给人胡思乱想的闲暇了。那个士兵已经停下脚步,举着枪对着汤玛士,他的喊声更加激烈,声音里敌意更强,任何人都能看得出,他马上就会开枪的。
听不懂他喊的是什么,但是此时此刻,不用听懂也能明白他说的是什么。
别无选择的汤玛士只能做出投降的动作:双方抱头,并且蹲下来,以示自己没有武装。
然后他听见了一声划破丛林的枪声。
汤玛士身体一哆嗦,再也管不得地上有什么了。他直接趴到地上。必须要说他的选择很正确,因为在第一声枪响之后,更多的枪声响了起来。
是张上校他们杀了个回马枪了?汤玛士窝在一个草丛里,听着头顶上如炒豆子一样的枪声一动都不敢动。一大堆缠人的藤蔓在他身边,阻碍了视线。想要看到外面发生什么的话就必须爬起来,可是这种情况下,爬起来实在太危险了。
不过,就算是趴着,听着枪响,也能猜出战斗一定相当激烈。因为枪声此起彼伏,急骤而密集。而且伴随着枪声的还有其他的爆炸声。
说不清楚这段时间到底过了多久,也许有一万年那么长,但是突然之间,枪声完全平静下来。
汤玛士战战兢兢地的抬起头,正好看到之前那个枪口对准他的士兵此时仰面朝天躺在地上,身上满是红色。
死……死了吗?
汤玛士转过头,看到的正是不敢置信的事情。
在距离他较远的地方,陆五正把一个士兵一脚踢倒。
不是什么复杂华丽的技巧,看上去只是单纯的正面一脚,干脆利索的踢在胸腹之间的位置,直接把人踢飞出去一小段距离,摔倒后就再也爬不起来。
就体格而言,这些土著士兵的个子确实比较矮,被身材更加高大的人一脚踹翻什么的没什么奇怪的。但是,这个不是手无寸铁的平民,而是持有武器并且受过军事训练的士兵。
等等,陆五怎么……会在那个位置?他之前不是在自己身边不远吗?
汤玛士记得很清楚,当时追兵是从四面八方冲出来的。具体点说,他们形成了一个半包围,从这片林间空地的三个方向包围过来。正是因为如此,他们显得人多势众。
几秒钟后,汤玛士终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在刚才他趴在一动不动的时候,陆五已经绕圈挨个打倒了所有的敌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