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六章 主神来客
就在一切都好似原著当中风云始动一般,雄霸驱使聂风与秦霜寻找泥菩萨,步惊云前往无双城之时,凌云窟地底深处,当初林东来离开的界门之地,却是有着一道裂痕出现,而后道胎之体的林东来出现在了此地。
但是方一出现,林东来就立即以气运金环之力,将此地彻底封印,而后将这一团气息,流放到了空间乱流当中。
“以大筒木辉夜姬此刻的修为,怕是能循着我的气息追踪而至,我流放这一团气息,最多将她到达的时间延迟一些罢了。”
林东来看着逐渐愈合的空间裂痕,心底叹息,而后剑意斩烦丝:“不过,这大筒木辉夜姬前来,也不全是坏事,秦时明月世界的机缘,我正愁如何搅混,只要我将风云之内的宝物收取完,提前离开,或者就算失败了,也无伤大雅,将其引入秦时世界,亦是一大变数,对我有利。”
片刻之后,凌云窟恢复了往日的沉寂。
……
在风云世界当中,有着诸多神奇之地,而在这之中,剑坟,便是其中之一。
这一日,一个身穿白衣,神色颓废的少年,却是在一道白光之中,来到了这里。
这少年长得并不英俊,也不丑陋,最是普通不过,但是其最不普通的,却是他的眼神,其眼神之中散发着一股常人难以想象的颓废,就好像终日都在不停的奔跑,一刻都不得停歇,好似身后有着洪水猛兽在追赶,始终都无法休息一般,眼神深处更散发出了一股让人无法理解的沧桑。
这一种沧桑,没有经历过漫长岁月沉淀的人是无法理解的,就好像他的心灵已经非常苍老,只是外貌还维持在一个年轻时期。
“这里就是剑坟吗?”
颓废少年放眼看去,眼前是一座寒山,一座插满了剑器的山峰,若是常人见到了,一定会不由得瞪大眼睛,直呼惊奇,但是颓废少年眼底则是枯井无波,那是看透人间百态,红尘翻滚的‘仙’。
渐渐走近,寒山山脚之下,赫然插着数不清的--剑!
这些剑的形状不一,长短不一,五花八门,可以说这一方世界历史当中出现过的任何款式的剑,在这里,你都可以看到,甚至没有任何两柄剑的样式会是一样,哪怕是子母剑,亦是有着差别。
颓废少年一扫而过,寒山的高度,心底便了然了,“此地,剑有十万有余。”将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变成了插满剑的“剑峰”!
不过,要说这些剑有什么共同点,那就是所有剑都剑刃入地盈尺,以及那好似血泪一般的锈渍!
此刻,正值玉兔东升之时,晚风刮在这逾十万的锈剑之上,一时之间,剑峰发出一阵“呜呜”的哭声,哭声凄厉,悲惨,好似数万人同声悲哭,同声悲鸣,宛如鬼哭!
“果然是剑坟!”
颓废少年听闻此等剑啸鬼哭之音,却是闭上了自己的双眼,下一刻,其身上散发出了一股宛如实质一般的剑意,在这一刻,他聆听到了万剑悲鸣,万剑悲怆,他可以感觉到在这些被丢弃的万剑剑身之上,散发出的一股股难以想象的悲恸,好似这些剑也在为自己被主人所抛弃的命运而感觉到悲恸!
剑坟乃是一处奇异之地,非剑道高手不得寻,为此,留在此地的剑器,没有一柄是弱者,都是曾经跟随自己的主人征战厮杀,称一声,百战之兵,百胜之兵都不是虚言,可到头来,却只落得一个被主人抛弃的下场。
试问,剑器通灵,又如何不感觉到悲恸,不怨恨呢?
剑坟最早乃是一代铸剑大师安放“英雄剑”之地,但是最后……
难道,比不上英雄剑就是它们的错误吗?
此地,但凡留下的剑器,至少都是与剑客人剑合一,有着一丝灵性的存在,就算是称一声“神兵利器”也不为过,也都是受到无数人追捧的神剑,每一柄剑都曾经有过一段辉煌的历史!
试问,为剑客立下了无数汗马功劳,到头来却落得一个被弃之如敝履的下场,作为通灵之剑,它们如何能不怨恨!
“剑啊,我为你们感觉到悲哀!”
颓废少年蓦然睁开了自己的双眸,看着自己视野之中,悲恸鬼哭的剑器,喃喃自语道:“就让我将你们的怨恨与悲恸,向世人宣泄吧,让世人感受你的锋芒!”
颓废少年来到这里,自然不是为了那两柄英雄剑,而且,如今的剑坟当中,也没有英雄剑存在。
可即使时光重来,颓废少年也不会为了大剑师留下的英雄剑,而抛弃自己的佩剑!
在其心中,剑客是为自己的剑而活着的,剑道到底是什么?无非是人剑合一,剑与人互相尊重罢了!
若是一个剑客连自己的剑都做不到尊重和珍惜,那么他必定无法登顶剑道巅峰。
因为,有朝一日,当有胜过英雄剑的宝剑出现之后,他们又何尝不会放弃英雄剑?继续追逐新的的神兵。
在颓废少年看来,这剑坟埋葬的又岂止是这万千剑器,这里埋葬的更是那些抛弃自己剑器的剑客!
“英雄剑?日后倒要看一看,你到底是怎样的兵器?但是,今日,我为的是吾之剑道,剑的尊严!!!”
颓废少年,或者说耗费大代价,传送进入风云世界的剑枫子,大踏步的朝着寒山之上而去,脸上带着几分圣洁和不容亵渎,喃喃自语道:“主神,当初一场大战,你还剩下多少威能……”
剑器长啸,剑气纵横,少年此刻,背脊如剑,话音铿锵。
……
而在剑枫子进入剑坟一日之后,神州之外,东瀛,正阳光明媚,空气新鲜,同样是一道白光闪过,街道上出现了一个身穿暗金色袈裟的俊美和尚,但四周之人,却丝毫不觉得奇怪,就仿佛此人,本来就在此,不过,若是剑枫子在此,一定认得此人--‘佛魔僧’无锋。
就在无锋大量四周之时,一声冷喝突然传来:“臭和尚,敢挡小爷的道儿,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说话者,却是一个眉清目秀,身段修长,但是眼角狭长,带着一丝狠辣与邪气的年轻公子。
无锋闻言,微微一笑,迎着阳光,张开了怀抱,深呼了一口气:“我回来了!!!”
而后,无锋才扭了扭脖颈,带着些许戏谑笑容的说道:“想不到一来,就遇到了一个知己啊,竟然一眼就能看出来,我就是活得不耐烦了……”
年轻公子闻言,顿时一阵错愕,但是看着无锋那讥笑的面容,立即明白了,自己被耍了,勃然大怒喝道:“秃子找死!”
正在这时,无锋耳畔传来一个声音,他微微一怔,而后,下意识问道:“喂,小子,杀你之前,先问个问题,这是哪儿?回答的好,我可以考虑饶你一命。”
年轻公子就像看傻瓜似得看着无锋,愣了半响,忽然望了望跟在自己身后的狗腿子,摇了摇头,叹息说道:“我就说么,我绝天纵横东瀛,还没哪个人敢跟我作对,今儿好不容易碰到一个,没想到竟然是一个傻子,真没意思,没有意思啊……”
“这小子不知道这里是东瀛,恐怕连无神绝宫都不知道吧?”
“那他肯定更不知道神上了,少爷,这人果然是个傻子……”
其他小喽啰很是配合,讥讽、嘲笑信手拈来。
绝天,无神绝宫,绝无神次子。
绝天身后,除了那群溜须拍马的喽啰,还跟着八个身穿黑衣劲装的鬼罗刹,神色冷峻,面无表情。
“看来没错的,这些全都是绝无神派来保护他这个宝贝儿子的,不过,主神竟然将我传送到了东瀛,这是要我搞事情--不,是要贫僧普度众生啊!”
无锋心底想到。
青石铺就的街道,足有十米宽,但此刻,绝天所战之处,犹如瘟疫一般,城中百姓生怕躲避不及。
风云,朝代模糊,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以武为尊,公义、公理、公平,都掌握在强者手中,普通百姓,活得连狗都不如,真的是人命不如草。
此时,在马车之上,并非只有绝天一人,他还搂着一个上身完赤、裸、着的女人,就算在跟无锋说话的同时,其一双手都不曾停下,肆无忌惮地在女人两只高耸处抓捏,左胸甚至已经完全被有些恼怒的绝天捏出血。
那女人满脸痛苦,但是却紧咬牙关,死死不让自己发出声来,可能这就是东瀛女人的坚韧吧。
见到这一幕,绝天得意的笑了,而后对无锋说道:“秃子,你们佛门不是说要舍弃肉身的吗,看到了没?就算小爷这么折磨她,她都连屁都不敢放一个!是不是很符合你们的教义啊,不过啊,只要她敢说一个‘不’字,小爷就先杀了她丈夫,哦,对了,她有几个孩子来着?”
“回禀少爷,一共三个,两个四岁的儿子,一个才满月的女儿。”顿时,一个小喽啰谄媚的回答道。
人性,在这一刻,其实已经木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