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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神农秘境

秦天挤到跟前,咧嘴嘿嘿淫笑着伸出魔爪。 “当个护士可真不容易,一天照顾那么多病人,这种累活儿,让我来吧!”

秦天义不容辞。“揉捏什么的,我最在行了,甭看我手粗,经我的手这么一摸啊!有没有肿块立马就能感觉的出来。”

“啪!”

伊一撇嘴,一巴掌将秦天脏手拍开。“流氓!坏的你。”

“嘻嘻!”

陆希瑶痴痴笑着,一边扬眉诱惑道。“是不是很想……老大别哭,晚上我去你房间,保管叫你吃的直打嗝。”

打了一会儿屁,秦天也拍了个片子。

没啥大问题,就是有一些淤血,注意修养,过上一段时间自然就消退了。

接着,秦天独自一人到重症室扳机房间坐了一会儿。

自言自语,跟扳机说了一会儿话。

无非是跟他说,叫他别死那么早。

“要死也别死在这儿,回头还得开车去找个有狼群的林子,把你尸体给抛了。整的j8挺费劲!”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狼群有这么一个习惯。如果有兄弟死了,也不掩埋,火葬什么的,直接大卸八块,丢给狼吃。

简称地葬。

魂归大自然,重回狼群体内。

直白的说,作为狼牙兄弟,就是死,也要变成一坨狼粪。

这些年,在国外战场上,送人也不是一次两次。

习惯了!

即使狼群兄弟全死光了,秦天也不会哭。最多就是红了眼,拼了命的去帮他们报仇,用最残忍的方式将敌人杀死。

“行了!你搁这儿呆着吧!我先回去了,回头再来看你。说好了,不许死在这儿。”

吐出一口气,秦天暗暗咬牙,不论如何,一定要想办法,尽快的发展势力,搜集残页。早点开出神农秘籍,说不定还真有那什么丹卷,搞两颗丹药出来,把小蝶跟扳机治好。

最不济,赵家不是还有三颗九转还魂丹嘛!

要实在不行,抢他娘的!

这不是电视剧,秦天很清楚,如果没有药物的治疗,扳机这辈子怕是都不会再苏醒过来。

狼是不会把悲伤写在脸上的,更何况秦天是狼王。

只是,内心深处,秦天心情不太痛快。

肥狼跟刺客两人前脚刚走,扳机就出事了。说实在的,秦天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屠夫他们。

四年了。

从狼牙组建到现在,一共四年时间。

在这四年中,狼牙人数最多的时候,多达二十好几人。直到现在,只剩下五个半。扳机这样似的,只能算是半个。

连快刀都死了。

有时候静下心来想想,秦天真怕他一手创立起来的狼群,会砸在他手里。可转而一想,这四年来,狼牙在秦天的带领之下,在国际佣兵界已经创下无数神话。如今,他们已经是佣兵界的no·1。

已经是第一了,再走下去又怎样?

早晚有一天,他身边的这些兄弟都会跟着他玩完。

只是,踏入这个圈子容易,想活命难,想退出圈子更难。

记得有一个人,秦天认识的。本身是个赌徒,偏好赌博,输光了家产后,被人胖揍一顿,差点手都给砍了。无奈之下,加入到佣兵队伍中来。

没多大理想,就想挣点钱,回家还人赌债,然后买一个大大的房子,娶个漂漂亮亮的长腿模特,摁床上天天啪啪啪。

一套房,一个女人。

这点小要求,对于一个雇佣兵来说,只要在战场上活下来,完成一次任务,佣金足够一家人小康一世。

如果佣兵团排行更高,或者本身在佣兵界有点小名气的话,佣金更高。

那个人虽然属于半道加入,但人家有天分。

大大小小,历经十数次大小战斗,硬给那瘪犊子活下来了。挣了一笔钱,觉乎着差不多了。他就拿着这笔钱,回家还了赌债,然后果真买了一套大大的别墅,还真就给他娶了个模特小媳妇。

身高一米八的。

两人属于闪婚,他也不介意模特爱的是他的钱还是他的人。之所以那么喜欢大长腿,实在是因为他个头不到一米五,跟老炮一个性质,都是玩炸弹的。

记得他们的婚礼,那女的,结婚时穿的白色婚纱,粉嫩的脚丫上踩着一双大红色高跟鞋。那男的,愣是整了个超级赛亚人的头型,加上头发,也就到那女的大腿根上。

怪滑稽!

婚礼后第二天,噩耗传来。

都死了!

洞房那天晚上,俩人啪啪啪七八次,整的挺费劲。昏昏沉沉,两人就睡了,迷迷糊糊间,男的感觉有人靠近床铺,刹那间,男的不由控制,本能的从枕头下抽出一把尖刀,嗤啦一声,把女的脖子给抹了。

猩红色的血液喷了他一脸。

以前在西伯利亚训练营,辛苦学来的保命技术,如今却成了结束矮子命运的杀手。

如果无法再适应宁静的生活,那他当雇佣兵还有什么意思?

连最后一点追求都没了。

最后,玩了三五年炸弹的矮子一颗炸弹把自己送离地表。

秦天不想在继续那样的生活,他也有追求。

事实上,去当佣兵,也正是因为他想见自己亲生父母,想突破,想更快的提升自记得实力,境界,所有他才会跑到国外战场上打磨自己。

而当下,特别是在快刀死后,扳机又昏迷不醒,那种感觉就越发的强烈。

不管未来的路怎样,秦天想着,自己总该为兄弟们谋一个出路。

屠夫最没追求,就喜欢玩游戏机。给他一游戏机,他能连续通宵玩个四五天。

肥狼那家伙最猥琐,此生唯日剧不看,号称是钻研日剧十几年。看过的日剧女忧躺一块,连成排的话,可绕地区三五圈。

快刀喜欢收藏世界各种千奇百怪的刀类。刀客嘛!倒是挺般配。刺客这个家伙居然喜欢收藏漫画,说出都觉得不可思议。

最让人啼笑皆非的还是刺客,这瘪犊子,从认识到现在,五六年了,从来没见过他穿过一次鞋。可他做任务挣来的钱,全花在收藏鞋上边了。

中东狼窝基地,特意腾出两个仓库让他存放。

陆希瑶就不用说,明摆着的,唯一的爱好就是秦天。

其实这样也挺好,简简单单,平平淡淡。

有时候,秦天脑海中会情不自禁的蹦出一个画面。

五大三粗,长得跟大猩猩的屠夫,西装革履,油头粉面,出入正规公司,手里拎着的不是加特林重机枪,而是一公文包的话……那画面太美,秦天不敢深想。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很矛盾的个体。

刚加入雇佣军,在训练营那会儿。教练扯着嗓子告诫他们,想要活下去,就把安逸丢掉,死在战场上的,除了那些倒霉催的,剩下的都是因为过于安逸。

好不容易,历经生死,总算把安逸给丢掉了。他们成功把自己练的绷成一根绳儿,随时随刻都可以战斗。然而现在,秦天又要费尽力气,绞尽脑汁帮他们找回安逸。

不管怎样!

秦天下定决心,在自己追求梦想的同时,把他们拽出那条深不可测的道。

让他们也做个普通人,体验普通人的生活。

如果有一天,屠夫跟人发生冲突后,而不是拎着加特林重机枪把对方扫成筛子。而是冲对方怒吼一声,气势汹汹训斥道:“咱们法庭上见。”

那秦天真就成功了。

希望会有那么一天吧!

秦天开车载着陆希瑶回了狼窝,医院安全方面暂且交给屠夫负责。同时,秦天打电话叫白毛也带了一些人,安插在医院各个角落。

秦天回到狼窝到时候,徐盛居然破天荒的,坐在小花园,跟徐怡她们聚在一块。

其中,那个风韵犹存,半老徐娘的女人,可不就是徐盛再三隆重给秦天介绍过的钟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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