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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纪一(2)

齐和帝东归,以萧-为都督荆、湘等六州诸军事、荆州刺史。荆州军旅之后,公私空乏,-厉津为治,广屯田,省力役,存问兵死之家,供其乏困。自以少年居重任,谓佐更曰:“政之不臧,士君子所宜共惜。吾今开怀,卿其无隐!”于是人人得尽意,民有讼者皆立前待符教,决于俄顷,曹无留事,荆人大悦。

齐和帝至姑孰,丙辰,下诏禅位于梁。

丁巳,庐陵王宝源卒。

鲁阳蛮鲁北燕等起兵攻魏颍州。

夏,四月,辛酉,宣德太后令曰:“西诏至,帝宪章前代,敬禅神器于梁,明可临轩,遣使恭授玺绂,未亡人归于别宫。”壬戌,发策,遣兼太保,尚书令亮等奉皇帝玺绶诣梁宫。丙寅,梁王即皇帝位于南郊,大赦,改元。是日,追赠兄懿为丞相,封长沙王,谥曰宣武,葬礼依晋安平献王故事。

丁卯,奉和帝为巴陵王,宫于姑孰,优崇之礼,皆仿齐初。奉宣德太后为齐文帝妃,王皇后为巴陵王妃。齐世王、侯封爵,悉从降省,唯宋汝陰王不在除例。

追尊皇考为文皇帝,庙号太祖;皇妣为献皇后。追谥妃郗氏为德皇后。封文武功臣车骑将军夏侯详等十五人为公、侯。立皇弟中护军宏为临川王,南徐州刺史秀为安成王,雍州刺史伟为建安王,左卫将军恢为鄱阳王,荆州刺史-为始兴王,以宏为扬州刺史。

丁卯,以中书监王亮为尚书令,相国左长史王莹为中书监,吏部尚书沈约为尚书仆射,长兼侍中范云为散骑常侍、吏部尚书。

诏凡后宫、乐府、西解、暴室诸妇女一皆放遣。

戊辰,巴陵王卒。时上欲以南海郡为巴陵国,徙王居之。沈约曰:“古今殊事,魏武所云‘不可慕虚名而受实祸’。”上颔之,乃遣所亲郑伯禽诣姑孰,以生金进王。王曰:“我死不须金,醇酒足矣。”乃饮沉醉;伯禽就折杀之。

王之镇荆州也,琅邪颜见远为录事参军。及即帝位,为治书侍御史兼中丞。既禅位,见远不食数日而卒。上闻之,曰:“我自应天从人,何预天下士大夫事,而颜见远乃至于此!”

庚午,诏:“有司依周、汉故事,议赎刑条格,凡在官身犯鞭杖之罪,悉入赎停罚,其台省令史、士卒欲赎者听之。”

以谢沭县公宝义为巴陵王,奉齐祀。宝义幼有废疾,不能言,故独得全。

齐南康侯子恪及弟祁阳侯子范尝因事入见,上从容谓曰:“天下公器,非可力取,苟无期运,虽项籍之力终亦败亡。宋孝武性猜忌,兄弟粗有令名者皆鸩之,朝臣以疑似枉死者相继。然或疑而不能去,或不疑而卒为患,如卿祖以材略见疑,而无如之何,湘东以庸愚不疑,而子孙皆死其手。我于时已生,彼岂知我应有今日!固知有天命者非人所害。我初平建康,人皆劝我除去卿辈以壹物心,我于时依而行之,谁谓不可!正以江左以来,代谢之际,必相屠灭,感伤和气,所以国祚不长。又,齐、梁虽云革命,事异前世,我与卿兄弟虽复绝服,宗属未远,齐业之初亦共甘苦,情同一家,岂可遽如行路之人!卿兄弟果有天命,非我所杀;若无天命,何忽行此!适足示无度量耳。且建武涂炭卿门,我起义兵,非惟自雪门耻,亦为卿兄弟报仇。卿若能在建武、永元之世拔乱反正,我岂得不释戈推奉邪!我自取天下于明帝家,非取之于卿家也。昔刘子舆自称成帝子,光武言:‘假使成帝更生,天下亦不复可得,况子舆乎!’曹志,魏武帝之孙,为晋忠臣。况卿今日犹是宗室,我方坦然相期,卿无复情自外之意!小待,自当知我寸心。”子恪兄弟凡十六人,皆仕梁,子恪、子范、子质、子显、子云、子晖并以才能知名,历官清显,各以寿终。

诏征谢-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何胤为右光禄大夫,何点为侍中。胤、点终不就。

癸酉,诏:“公车府谤木、肺石傍各置一函,若肉食莫言,欲有横议,投谤木函;若有功劳才器冤沉莫达,投肺石函。”

上身服浣濯之衣,常膳唯以菜蔬。每简长吏,务选廉平,皆召见于前,勖以政道。擢尚书殿中郎到溉为建安内史,左户侍郎刘-为晋安太守,二人皆以廉洁著称。溉,彦之曾孙也。又著令;“小县令有能,迁大县,大县有能,迁二千石。”以山陰令丘仲孚为长沙内史,武康令东海何远为宣城太守。由是廉能莫不知劝。(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