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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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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 a shirt on my back

Not a pe

y to my name

Lord I can’t go back home this way

——Five Hundred Miles

【鸽子】

这是我一个人住的第二年。

住的地方在学校后面的小区,经过长达一年半的修整,小区已经脱离最初脏乱差的状态了,但总觉得空气里还是飘着一股浓重的灰尘味儿。还有零星几栋楼仍在贴瓷砖,脚手架上围了一圈绿布,把整个楼捆绑得严严实实。我住七楼,对于几乎都只有五六层的小区,这里算得上一览众山的小高层了。

楼下是不大甚至略显昏暗但饭菜味道不错的快餐店,是一个学长的家人开的,学长毕业后去了德国念书。楼道里总是混合着饭菜香。二楼楼梯拐角的窗户上,房东贴着“同学们,要交水电费啦”的A4纸,纸已经很破旧了,日期写着2011年3月。有时候旁边还会晾着一双不知谁的粉红色棉拖鞋。

旁边是每天下午都能看到有鸽子飞过的顶楼天台,大得可以容得下十几桌人一起吃火锅。弗朗西斯·梅斯在《托斯卡纳艳阳下》里写:我数过,鸽子每分钟会咕咕叫六十声。山顶上的伊特鲁里亚石壁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八世纪。我们可以慢慢聊天。有的是时间。对于六十这个数字,我从没有去核实,我只是觉得,我也有的是时间。

对面楼只有六层,顶楼养着鸽子,种着一小片花花草草。蓝色的屋顶连着整栋楼的红色墙面,旁边有一片垂直生长到墙外的绿色植物,植物旁偶尔插着用来召唤鸽子回家的红色旗子,天台地面是不加修饰的水泥灰,所有颜色聚集在一起,俨然阿莫多瓦电影里的画面。面对鲜艳的色彩,我总是想用诸如活色生香、秀色可餐这样本来不恰当的词去形容。

成都的天气总是善变得像女生不规律的大姨妈。正常状态下一年四季都阴着一张悲伤的脸,难得今天有和从飞机上往下看一样的,层次分明的岛屿一样的云和云背后蓝色的天,还有初秋的微风。

本来收拾好了正打算出门,正好在转身那一刻看见窗外微微摆动的红色旗子和绿植物,拍照的欲望瞬间被燃起。然后我就又看到了鸽子。

那些鸽子像一架架飞机又像一只只苍蝇一样飞在天上,它们总是分成两群,绕着不同但是固定的路线飞,从下午五点半或者六点半,或者更早一点,或者更晚一点。养鸽子的人总是在这时坐在楼顶浇浇花,抽抽烟,偶尔有朋友上来一起,便几个人摆摆龙门阵。

我有时候喜欢趴在窗前看它们飞,有时候喜欢跑出去到旁边阳台上。翅膀发出的“扑扑扑”的声音时远时近,最近的时候,感觉像贴在耳边听一个人的心跳,满满的全是扑通扑通活蹦乱跳的生命力。有一次收拾房间在床上发现一根羽毛,起初很诧异,但很快就反应过来,哦,那一定是对面鸽子不小心掉下来的。随后我用那片黑白灰过渡得无比自然的羽毛做了好一阵子的书签。那些分辨不出来模样的鸽子,它们也总在早晨七点钟咕咕叫着。有时整夜失眠,听到鸽子的叫声,我就知道,我该睡了。

我一共拍下四张照片。一张是裸着上身,穿灰色格子短裤和人字拖的养鸽子的光头男人,他把旗子拔下来摆弄了一会儿又重新插上,风把旗子吹起,盖住了他全部的脸和脖子。还有三张是正在飞着的鸽子,或者说,是飞在成都难得一见的有最白的云和最蓝的天空中的鸽子。只是飞的速度比对焦的速度快,抓拍起来有点麻烦。我最喜欢其中一张,一只孤零零的鸽子在画面的右上角,好像试图飞出取景框但最后还是失败。

“你永远不能拥有太多的天空。你可以在天空下睡去,醒来又沉醉。在你忧伤的时候,天空会给你安慰。可是忧伤太多,天空不够。蝴蝶也不够,花儿也不够。大多数美的东西都不够。于是,我们取我们所能取,好好地享用。”

越看那张照片越觉得我就像那只鸽子。

【简陋的人生至乐】

从前我住的小区第二排有个红色木地板的向阳的小房间。有时隔夜的寿司坏了,家里一股尸体的味道。有时灯泡忽然坏掉,暖黄色成了暗黄色。有时忘记带钥匙,只能在房东家门口坐等房东回来。

那时我还没有轻度洁癖,有时桌子乱得像一个窝。房间小,没有书架,小说、画册和杂志总是横七竖八地躺着,刚喝完忘记丢进垃圾桶的酸奶盒、细小的黑色发夹,偶尔还有对着窗户画眼线后随手扔在窗台上的BB霜、梳子,全部堆在桌子上。不过这种需要什么就可以随时找到的感觉,多多少少也让我觉得我的生活是可以被把控的。但天知道我真的不是为了印证爱因斯坦那句“桌子乱的人智商高”才故意这样做。

楼下不到十米远的地方就是正在修建的政务中心,从我搬过来的第一天,到我搬走,一年时间,正好完工。晚上时工地里总是有一盏灯亮着,直直地照进房间里,比月光都尖锐。我也总是在早上七八点钟被外面刺耳的敲打声吵醒,或是被隔着窗户隐约飘进房间的,楼下新开不久的私房菜馆的油烟味叫醒。我对声音和味道,有着极高的敏感度。

后来我读《离别之音》里的第一篇《新大楼》时,女主角看着公司对面新大楼的建起,简直和当初我见证政务中心的成长是同样的感受。像护士看着产妇生下和自己毫无关系的婴儿,但自己在心里又清楚,彼此之间其实是有着隐秘联系的。

有段时间我怀疑住我对面的是一对gay。我几乎总是在凌晨三四点意识模糊的状态下清楚地听到门外钥匙清脆的碰撞声,那声音曾经让我以为是梦。同样还有脚步声。有一次没睡的时候,我蹑手蹑脚走过去趴在猫眼里往外看,看见两个男生一前一后走了进去。

男朋友偶尔会来找我,我就偶尔会想,我们不拉窗帘在家里亲热的时候,会不会有一双或是几双眼睛也在不远的地方这么看着我们,最后我觉得一定是我想多了。世界这么大,窗子这么多,眼睛远远不够。

中午睡到自然醒时床头温热的牛奶燕麦粥,带着经血味儿*,夜里醒来发现原来才凌晨三点,还有很多时间可以睡。这些都让我感到幸福不已。

搬家之后,起初是有人住我对面的,可可在我对面的屋子里住了三年,从大一到大三。

可可,是一个男生的名字。他叫王可可,身份证上的名字也叫王可可。

跟可可已经认识了两年多,是通过社团。学校里的话剧社,那时候我是编剧部长,我们几个朋友一起建立起了“钩沉”话剧社。我现在所能想起来的为数不多的几次喝酒喝到痛快的经历,就有一次是大二上学期新建社团后纳新结束的那天晚上。那时候大家真的有种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的感觉,对自己,对社团,都抱着无限大的激情和期待,也相信我们这群人会友谊地久天长。我们在七里香干锅吃完之后去隔壁酒吧喝酒,虽然在接下来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干锅店和酒吧就相继倒闭。我和可可深厚的革命情谊就是在那时候打下了基础。还有社团给我的另一个不可取代的财富,就是嘉琪。简而言之,一个来自贵阳的弹吉他并且弹得很好也很有想法铁了心要出国的家伙。

搬家之后我用最短的时间把新房间收拾好。我撕了一本旧的《城市画报》,一页一页贴在墙上,又从可可家死皮赖脸要了三幅画挂在家里。一幅是他去柳江写生时的风景画,一幅是像蒙克《呐喊》一样的一个裸体的丑陋的女人,一幅最大的是安吉丽娜·朱莉。

可可的房间经常很乱,或许这说明他智商高。一次性杯子和吃完的八宝粥罐子总是拿来当烟灰缸,靠窗横放着的棕色沙发被烟头烫出了无数个洞。四周墙壁上都挂着他的画,有时候有关系不错的朋友来找他,说起这些画,他提起最多的就是挂在床正对面那张,“这个是我画的我前女友,她……”还有半面墙贴满了便利贴。有他自己写的,有来过这里的朋友们留下的。“另一个自己出来吧,我已经等不及了”“也许累一点才能看到自己与世界”“我退步了”“控制情感!”“有时候觉得自己很无能,头大,王可可顶住”“晚上想事情多,就会写一堆的便利贴,我要调整自己”“借小余钱,第一次100,第二次50,第三次100,共计250元”……有些便利贴有日期,有些没有。我经常会想,一个人铆足了劲儿连续考央美四年,那是什么感受,什么样的经历。我所能看到的只有他从前盖住眼睛,直到肩膀的长头发,和他现在利落的短发,深色的镜框。

没有课的时候我和可可做饭吃。当然是他做,我吃。在我尝试自力更生做煎蛋,却害怕把鸡蛋往锅里打的时候不小心把蛋壳也掉进去,左手手腕的力量完全不足以让我拿起一个铁锅之后,可可还是自觉放弃了教我做饭这项看似简单实则毫无实现可能性的艰巨任务,给出了“命中注定你不会做饭”这样一个听起来略带悲伤无奈的结论。于是我就笑嘻嘻地跑回房间等他把饭做完。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怎么感觉我像是你的保姆。我也是一边吃一边嘻嘻笑着。可可做的藕片是最好吃的,就像爸爸做的可乐鸡翅,爷爷炒的土豆丝和麻辣土豆。我们也总是在深夜一两点饿了的时候买速冻水饺煮着当宵夜,或者是简单地煎两个蛋。

那时候他喜欢单曲循环《农夫渔夫》——如果那个时候我身边没有女朋友,我不介意谁会来给我一个周末的问候。然后我也跟着一起听,然后一起唱——如果那个时候我身边没有男朋友,我不介意谁会来给我一个周末的问候。有时候我们一起趴在我家床上看电影,看了《梦之安魂曲》《苏州河》等等。有时候一起窝在他家的沙发上,他剪片子,我看书,大多数时间我看的还是青山七惠。

经常会有我们共同的朋友来家里做客,吃吃喝喝聊聊甚是畅快,人少的时候就在他家里,人多的时候桌子椅子垃圾桶直接摆到天台中央,把插线板拖出来,打着我们拍戏时用的红头灯,或者是可可画画时的灯,夜生活正式开始。楼下就是菜市场,买菜非常方便。酒不够喝了,下楼买!零食不够吃了,下楼买!半夜饿了,下楼买!这个天台上,有人讲过鬼故事,有人打着灯画过画,有人喝醉了哭个不停地唱过“请你为我再将双手舞动,我会知道你在哪个角落”……

没搬过来之前,我是他的客,之后我和他一起在这里宴客。这感觉很微妙。

冯唐在书里写,十五岁的时候,班上有个坏孩子和他诉说,人生至乐有两个,一个是夏天在树下喝一大杯凉啤酒,另一个是秋天开始冷的时候在被窝里抱一个姑娘。我觉得那个坏孩子说的棒极了。如果非要说我理解的人生至乐有什么不同,我觉得,晚上在顶楼天台喝酒,绝对比在树下爽快得多。

虽然那时候小区在重建,还张贴了一个叫“致小区居民书”的文件,大概意思无非是说为了创造更美好更适宜居住的环境,要对川音小区进行整改,不方便的地方希望大家原谅之类的。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走在路上就好像冒险家进了没有树的丛林,每条路每一天都是不一样的,每一天都要摸索一条新的路回家。楼下总有几条路被挖得至少一米深,或者忽然门口就出现了几米高的土堆石子堆挡住路,必须拿出翻山越岭的魄力才能在小山丘一样的土堆上开辟出自己的道路。从前笔直得飞流直下三千尺一样的路变得堪比山路十八弯,这心情,怎一个你大爷了得。

每天早上很早的时候,窗外的脚手架上就有建筑工人走来走去敲敲打打,我隔着窗帘看到他们的影子晃来晃去,隐隐约约听得到工人们的说话声,却辨别不出那是哪里的方言,以及他们在说什么。

那时候,我们一群人,在肉眼不可见的飞扬的尘土里吃了一顿又一顿火锅和一桌又一桌炒菜,喝了一瓶又一瓶酒抽了一盒又一盒烟。那真的是我们简陋的人生至乐。

那时候我早就没有男朋友了。

【花开彼岸是个很俗气的词】

艾略特说四月是最悲伤的一个月。也是在四月之后,可可就几乎没在家里做过饭了。我们一起变得作息不规律,一日一餐两餐三餐四餐五餐的情况都有。

我们一起帮学校数码媒体系的朋友宗保,拍他的毕业作品,一个剧情长片。用导演无数次引用的编剧的话来说,这个故事就是——一个被时代抛弃的男人踏上了一条寻亲之路,一个游离在社会底层的女人为了自己的尊严奋力反驳。可可是男主角,我是纪录片导演。女主角媛媛是我初中同寝室的同学,高中在我隔壁班,大学也刚好同校不同系。后来她给别的朋友介绍我的时候,用的定语总是“我十年的朋友”。那是我第一次从一句言简意赅的,来自真切日常中别人说出的话里,而不是渲染情绪的电影台词或歌词里面,听出了真实又残酷的时间感。而宗保,是这次毕业作品的导演。

用木心的诗、钟立风的书名形容片场的生活再贴切不过——在各种悲喜交集处。拍到尽兴时,宗保喊“卡”的时候会破音,会全身抽动到走形地从门口冲进来大笑个不停说演员太给力了。我一向偏爱纪录片,即便基耶斯洛夫斯基说纪录片有一种先天难以逾越的障碍。当我拍到吃火锅不小心着火的四分钟的长镜头,拍到小区保安不让拍的一切,心里都有掩饰不住的欣喜。在我看来,纪录片最大的快感就在于用镜头捕捉这些足够让心跳加快、头皮发麻的瞬间。“我们喘着气,为的是那些让我们喘不过气的时刻。”意料之外的往往永远是最刺激最有价值的。我爱一切的意料之外。我也爱我即便手持也无比平稳的长镜头。

摩擦总是在所难免,本来剧组就矛盾重重。当拍摄进行到第三天时被告知必须临时换演员,于是男女主角全部换掉重拍。原本跑龙套饰演屌丝修车工的可可成功逆袭为男一号,因为他脸上有一种男主角所必须具备的沧桑感。接着就是换了五个制片,中途差点儿换导演,同时我们也面临着和许多剧组一样最棘手的问题——资金不足。拍拍停停拍拍停停才最终把片子做完,怎一个艰辛了得。

拍片子期间我跟可可也吵过好几次架。几乎都是在他喝了些酒之后,他喝多了容易忘乎所以,说话也变得愈加口无遮拦,这时候他就是一个愤世嫉俗的青年,在他看来,每一个高富帅的人生都是成功的,杀人的人都有难以启齿且必须被原谅的难处,出身卑微就注定得不到更高的平台就注定忍受不公平的待遇。他骂天骂地骂命运不公骂为什么小区连续好几天停水。他太偏颇。其实具体吵架是因为什么,我完全不记得了,当时吵得都很凶,但第二天睡醒还是高高兴兴一起出门吃饭,谁有钱就花谁的。

那段时间小区除了网吧经常网络中断,不拍戏的时候,我在闲来无事的晚上光纪录片的预告片就剪了两个版本,一个背景音乐用了二手玫瑰的《生存》,一个用了《恋曲1990》。我拿新鲜出炉的片子给可可看,我们总是笑得一塌糊涂,那个谁看起来好呆萌啊,那个谁好二啊,那个谁……然后两个人一起下楼去最近的网吧上传。传第二个预告片的时候,网吧里忽然很大声地响起来“哎呀我说命运啊……”,我们不约而同抬头对视之后四处张望了一会儿,还以为有人在看我们之前的片子呢。哈哈。

拍戏的场景大多都在拆迁的老房子、工厂、工地、加油站这样的地方。有一个场景在老城区迷宫一样破旧的小巷子里,时不时有下水道的气味飘过来。破旧的便利店里光线昏暗,让人怀疑那些货架上的东西是不是都和整个街道一样快要过期。许多不知谁家养的猫窜来窜去,它们大多是黄色的,看起来很温顺的样子。

拄着拐杖头发稀疏但未发白的老太太坐在竹椅上问我们吃饭没有,几点吃饭,吃完饭是不是继续拍。我一一回答过后,她指着桌上的云烟,说给我抽一根。我确定我没听错之后递给她一支,帮忙点了火,吸了一口之后她小声和我说谢谢。老太太一点都不优雅,毕竟她不是活在雪小禅书里的人。但是抽烟的样子确实好看,很真实的样子。

媛媛说,这老太太真让人心酸,走都走不动了,一辈子也只能待在这个闭塞的地方了吧?

可是又一想,到了那个年纪,只要能坐下来,喝喝茶,打打牌,抽抽烟,拉拉家常,看看过往的人,生活,也就这么过了,在烟火味浓重的小巷里,在看得见行人的竹椅上,和在与世隔绝的高楼里,应该都是一样的。

那天拍一场打架的戏,拍到一半一个老奶奶出来制止:“你们拍戏就拍戏,不要动手打架啊!”

片子的名字叫《花开彼岸》。就算这个片子对我们来说都是意义重大的,但也无法改变我对花开彼岸是个俗气的词的看法。但就算整个片子从始至终都带着浓郁的《苏州河》味儿,模仿第六代模仿得甚至有些拙劣,那些为了把故事线索串联起来而存在的旁白被宗保用带着自贡口音的普通话念出来——有人告诉我,河的对岸花开得很漂亮,我问他,是吗。其实没有亲眼看见的东西,我从来都不相信,所以我决定去看看……我说过,我相信我的眼睛,虽然眼前的景物和十年前不同。忘了告诉你,我离开这里已经十年了……我也丝毫不讨厌它。

我对媛媛和可可说,我完全没办法把这个片子当成一个电影来看了你们知道吗,每看一个场景我想到的都是我们拍的时候,摄影师是怎么跪在地上扛着相机的,录音师是怎么跟着绕着圈跑的,甚至会想到,我们某一天收工回来的路上,司机师傅车里放着嘹亮的“小妹听我说,哥已有老婆……”我们先是一起笑,再是跟着一起唱。

【悲歌可以当泣】

留着长头发,时而扎起来时而散下来,时而戴帽子时而不戴帽子的潇潇在剧组做的是录音。他长得像一个艺术家,说起话来的时候就是一个艺术家。当他告诉我他走过最远的路是绕着泸沽湖走了一圈的时候,我对他简直就是仰视的。

有时候拍戏拍到太晚,潇潇就来可可家睡。流程一般都是一样的,他们俩喝酒,我看着。他们俩吃烧烤,我也吃。可可总是坚持不到最后,喝到一半就口齿不清头晕目眩地趴到床上了。

潇潇是那种从小接受西方教育比较多的人,父母每年出去旅行十几次,带着他们家狗,不带他。他经常一个人在家边喝伏特加边看电影,饿了就自己煎个牛排,边吃边喝边看。哭点低到了一个境界,酒量却是武林至尊。除了后来吃杀青饭,剧组所有男生只有两个没醉其他人全部倒下的那次,我没见他醉过。而可可喝多了的时候喜欢谈人生,有一次闹着要跳楼,从七楼跳下去,还好被宗保拉着才没跳成。

都是性情中人。

有一次东西吃完了,可可吵着说没喝爽,我和潇潇下楼去买烧烤,又买了两瓶歪嘴回来。回来之后可可整个人已经趴在床上不省人事了……后来和其他朋友喝酒的时候,可可总是反复说,是潇潇让他知道,酒是用来品的,而不仅仅是不开心时候的宣泄,不仅仅是谁比谁喝得多就牛逼。喝酒和喝茶喝咖啡一样,都是要情调的,不管啤酒白酒红酒梅子酒。

从那之后,好像可可就很少有过为了喝酒而喝酒的时候了。我真的也替他感谢潇潇。

五月底和六月初是漫长的跟电脑谈恋爱的时期。从学校苹果机房搬过来的台式机专门给我用来剪片子。经历过连续三十多个小时不睡一群人一起通宵剪片子,也经历过空空如也的工作室只有我一个人和一瓶可乐以及不停旋转到早上四点的风扇的时候。

端午节假期,我和可可、宗保一起在工作室连续奋战了三天。那几天虽然不是成都最热的时候,但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宗保在我背后不停地剪着可可骑车带媛媛过隧道那段,起初用的配乐被嘲笑成“这是一辆坦克开过来的声音吗”,配着那煽情嫌疑重大的画外音——也许穿过隧道我们就能重生,我们做好了所有的准备,迎接隧道另一头光明的到来……他说他都快剪吐了。

而我对配乐和情绪的要求极为苛刻,选配乐就消耗了几乎三分之一的时间。我会从中午起床后就来工作室塞着耳机选配乐,直到凌晨三点回家。

累了的时候我们就开始瞎聊。可可说小时候的事,用石头擦屁股,不穿内裤,第一天去学校上学还穿着开裆裤,晚上在邻居家看奥特曼被妈妈揪出来哭着回家,用一个鸡蛋换一个冰棍……都是浓郁的关于童年的记忆。

清晨屋顶上的鸟鸣吵不醒未来得及回味的梦里走马。清晨熟悉的大风带不来北方沿海天空和沙子的气息。想家的时候,我就不停地吃海苔。就好像一口吞下一整片海。咔嚓咔嚓的声音像是它始终不被理会的求饶。咔嚓,被截肢了。咔嚓,肋骨断了。咔嚓,不能呼吸了。这时候我就对自己说,悲歌可以当泣,远望可以当归。

片子拍完剪完,首映礼和毕业展结束之后,可可做出了一个最初痛苦最后也坦然面对了的决定,他要休学去北京。

那段时间我的心情是复杂的。可可走之前和走之后的那几天里,我都很少回家。要么在工作室睡沙发,第二天睡眼惺忪地爬起来去上课。要么在朋友家睡地毯,一起听莱昂纳德·科恩的音乐。

可可养着一棵绿色植物,连他自己都不知道那是什么。看起来像两根竹子,他说是前女友送给他的,他养了很多东西,最后活下来的只有这个,它们很坚强,像他一样,只需要水就可以活下去。可可千叮万嘱让我好好替他养着,说明年这时候回成都他要看到活着的它们。我郑重地点头,说了无数声好。

他带走了别人写给他的便利贴,却把自己写的都留在了墙上。后来我把那些留下的,一张一张撕了下来。

可可走之后一切正常。暑假如期而至。暑假即将结束。我去广州南方报业传媒实习,然后再回成都,生活鲜有意外。看到微博上说莱昂纳德·科恩要出新专辑了,叫Popular Problems,就在下个月他八十岁生日后不久。我忽然意识到,这已经是我所能拥有的最后一个暑假了。

记忆中的六月是红色的。《花开彼岸》首映的电影院红彤彤的座椅。漫无目的逛街顺手在ZARA买下的红裙子。陪乐队彩排的时候大音乐厅红色的灯光。不知在哪里捡到的红色的心形的小东西。一切都让我觉得,仿佛我将永远年轻,仿佛我将青春不朽。记忆中的七月除了广州别无其他,记忆中的八月是每天睡不醒的下午四点和睡不着的早晨五点。

偶尔和可可打个电话,发发微信,他在北京一家传媒公司,还是拍电影,做后期,完全在走他最想走的一条路,但也会在电话里沉默一会儿之后说一句“还是怀念我们以前的团队”。也总是对我说,会重聚的,乖。

可可沿袭下来他在成都的许多习惯,除了电脑桌的墙上依然贴满了便利贴,他也已经连续在虾米上签到九百多天了。不管喝多醉都不忘虾米签到,有时候回到家,手机只剩百分之一的电,也要先签完到再放一边充电。有时候在外出差,手机没电了也要借朋友的手机来完成这个神圣的仪式。朋友问他做什么,他说,签到。朋友问他签什么到,他直接摆摆手,回人家说,你不懂。

纪录片上传时我在视频简介里面写——“也许穿过隧道我们就能重生,我们做好了所有的准备,迎接隧道另一头光明的到来”。希望我们这些已经分散和即将分散的朋友,都越来越好。

我最终用的八首配乐有六首来自我最喜欢的后摇乐队Explosions in the sky,还有一首满是漂泊与无奈气息的Five Hundred Miles,最适合可可了——

Not a shirt on my back

Not a pe

y to my name

Lord I can’t go back home this way

……

所以才要好好努力呀。

我还是在西西弗书店买了严明的《我爱这哭不出来的浪漫》。开始的时候觉得这是个绝对扣分的非主流书名,或许用里面随便一个题目做书名,《我还站在这里》《我的码头》《目的地》,都会更完美一些。可是翻开之后就完全停不下来了。他在自序里说——无意告诉别人我走了多少路,倒是可以让人知晓我在每一个路口的徘徊,哪怕是让人看看这个不擅闪躲的人身上留下的所有车辙。

这也是我写字的初衷。

可可去北京后,宗保毕业留在成都继续拍片子,延续着导演摄影剪辑的全能路线。潇潇九月和女朋友一起去法国读书。媛媛和我一样开学大四。来来往往的人在变,不变的除了成都善变的天,还有楼下快餐店的大叔和阿姨们,他们还是会在我出门或者回家的时候面带笑容地说“要出门哦”“回来咯”。使我拖着行李从广州回来的时候倍感亲切。

所有充满善意的人让整个世界都看起来不那么凶恶了。

可可的绿色植物也一直活着,生机蓬勃得像每天飞过窗口的鸽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