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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城化墨 第三十二章:风将起兮

仲西侯换了件绣了睡虎的白袍,他把那套冕服丢在了置放废弃物同厨房垃圾的后巷。

金陵城开始热闹起来,又有个人被杀了。

这几日金陵经常死人,这本该是聊一会儿天就忘记的事,可从昨天到今天,就这个死人,茶馆里的人聊了一波又一波。

那个人的头颅被悬挂在了城墙上,死的时候据说还是呵呵傻笑的表情,却怎么看怎么活似一索命来的恶鬼。这人的尸首官府收走,也算仁义,把头颅给缝合了回去,可就在拼凑完全后,这尸首就不见了。

自然,多了茶前饭后的谈资,什么鬼诈尸啊,阴间锁魂等等等等。

有的说书先生肚子有些墨水,把这玄之又玄的东西,说的还真有那么点感觉,跟真事儿一般。

相比这,仲西侯突然很想回客栈去见那个红发舞姬,藏嫣。

论相貌,她与这西地城主记忆中那个只见过一面的仙子鲜有相同,可就那么一蹙一怒之间,竟生莫名熟悉。

藏嫣,葬嫣,藏与葬,葬与藏。

有种被误解的花唤作藏红花,藏红花又名番红花,仲西侯不知为何突然想到了这么一种在波斯随处可见的小野花。恰恰就是这么一种小野花,活血化瘀,解郁安神,堪称神药。

想着想着,又想到美姬舞剑,舞者武者,仲西侯回过神来,想起了另一件事。

听雨剑主,来了金陵城。

仲西侯在奇怪一件事,听雨剑的主人告诉仲西侯,他来金陵城的时间的确是前天,前些时候仲西侯也听着听雨剑主亲口说过要去一个地方,那地方离金陵有三四日的行程。

用手磨-搓着又生出胡茬子的下巴,听雨剑主,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好似那年自己八岁,这娃娃在襁褓里裹得跟粽子一般,成日哭成日哭。

再后来,一两年会见上一次,各自佩剑,不语。

再后来,他成了西地之主,佩剑舞雩,那一身冰蓝侠客装扮的少年也初见锋芒,听雨剑之精妙已有小成。

再后来,他时不时会来不夜城,配着那把冰蓝色不似俗物的听雨剑,喝酒,不语。

突然某一天,他把听雨剑装在一个精美匣子里头,骑着一匹汗血马来了不夜城。

好马好剑如同交代后事一般,什么听雨剑要六十四天打磨一次,七天要润一次冰水,什么听雨剑式逆流而为,非平凡武学唯快不破······

仲西侯也没理他,就差把打小看成半个弟弟的听雨剑主给撵出城主府。

他赢了那场决斗,伤痕累累,多处可见白骨,动一下都疼得咬牙咯咯响。

那次他给听雨剑润完冰水,这给白纱布裹成木乃伊的傻小子看到了,露出一口白牙,得意洋洋。

至今,仲西侯依旧不知,那场决斗,他是与谁生死相决?

这家伙好似身边的确有把小巧精致的轻弩,难不成真的是他

干的?可图什么?

仲西侯看着他的剑,赤霞色的舞雩宝剑。

“舞雩啊舞雩,冰封南海的听雨剑会去斩杀一条过江老龙么?”仲西侯没见过尸体,他自是不知道这死了的亢金龙会同他说什么。

亢金龙?天鸾十三煞,这一众原本该是二十八星宿,可这小师弟找来的尽是一些人们口中的江湖败类。

这些人藏了身份也拦不住旧仇来寻,折损了十五人,就剩下这么十三人。亢金龙虽非十三煞之首,也属五首,那他的本事理应不差,若真的是听雨剑主下的手,那仲西侯倒认为,这亢金龙,死得不冤枉。

那天夜里仲西侯也的确是住在金陵王府,他没去注意这一日的王府来了哪些人,又走了哪些人。

他就这么安分老实的在金陵王给他安排的厢房里头稳稳睡了一个晚上,突然脑子里还是那个念头,干什么要把那红发舞姬送回客栈呢?明个儿自己回去的时候一道带回去不是更好么。

吱嘎啦,闫忽德从窗子外爬进来,仲西侯本来说过他很多次,然他怎么也改不了。

“小梁,如何?”

闫忽德收起了那对狼爪:“侯爷,有一件事情,闫忽德并不明白。”

“你且说。”

“仲大侠那时天下群英争夺过一幅画,侯爷可知道这画是什么画?”

仲西侯知道这件事,然他知道的不全:“是有这么一幅画,这幅画据闻是青帝所画。”

“又是那类决定生死兴衰的东西?”

仲西侯微笑:“小梁,你是否觉得这类东西太过荒唐,很是迷信?”

闫忽德没作回答,他也的确是这么想的。

“这幅画的确存在,画这幅画用的也是书难手上那玉笔。”

“画上画了什么?”

“纷飞的战火,蓝甲的将军站在街上,身旁是遍地的尸体。繁华的都城,三个持剑的人站在城门外。地狱的恶鬼,天国的使者,凡间的蝼蚁······”

“若是说蓝甲的韩将军么?那这东西的确有意思,三个持剑的人?”

“他老人家只同我说过这些。”

“那侯爷还知道有谁看过这幅画?”

“青楼楼主白啸天,文剑圣诸葛丁,不二尊者颜啸,白云苍狗,鬼飞贼,玄冥老龟,百日霜楼寒冰,花满西城仲南燕,寅帝大将蒋正、方子龙,笑脸书生上官素人,墨家前代掌剑人墨泷,前代剑圣黑无常······”仲西侯苦想了一阵子,摇了摇头,“人太多了,记不得那么多。”

“按侯爷这么说,白啸天疯了,诸葛丁退了,除了这对过去不语不言的颜啸外,另外那些人都已不在人世。”

仲西侯点了点头,仲南燕本可以活下来,他的豪情逸致害死了他。

“侯爷,如果是这么回事,无常剑客会不会也知道这事?”

仲西侯摇了摇头:“黑白无常追寻的不

同,黑无常追寻的是天下,白无常追寻的是心境。黑无常死后白无常就改成了无常剑客,在暮寒楼深居简出,怕是楼中人,也没几个相信那位有剑圣之能的长老真的还留在楼中。”仲西侯看着闫忽德,又轻笑,“你认为这样的人能藏得住?”

“侯爷的剑术少有敌手,何不去同这无常剑客过招见真章?”

仲西侯摆了摆手:“无常剑客的剑术奥义再不一般又如何,他们的时代早已过去,何况这老人家已经退隐,再去打扰也不该是晚辈所为。”

“侯爷,闫忽德实在不明白一件事,为何独独会选择金陵?”

“大邺唯一的异姓王,他这土皇帝做得如何逍遥,过来看看,不好么?”

仲西侯嗤笑一声后继续道:“小梁,普天之下除了两京,还有谁的府邸胜过我西地城主府?”

仲西侯看着被他名列十三人之一的狼王闫忽德梁,也实在不好意思说,除了不夜城,他这辈子只来过临城。这话其实也不丢人,可仲西侯总觉得,自己生活的天地就只是一个小小不夜城,看到的也基本都是黄沙,若对一个走过山水无数看遍绿洲花草的人说自己不屑出游,还真的开不了这口。

“老狐狸年事已高,身子板即便硬朗依旧也不晓得哪日会突然嗝屁。他的两个孙儿一个体弱多病说不准还会先他一步,另一个······”

“他家小王爷名唤一诺,有勇无谋?”仲西侯停顿了下,继续道,“老狐狸的脑子好用,也奸诈,他教这孩子的不是谋不是智,你要他放弃,他偏偏会做到最好。”

仲西侯突然顿了一下,说不中听的,朱一诺这孩子当真还有些倔,也不知道老狐狸暗地里在这小孙儿身旁安排了多少死士。

这等跋扈潇洒的日子后头,多少性命无声无息消失,不知道这朱一诺可知道一二。

“那侯爷是打算吃下这塞不进肚子的大馒头?”

仲西侯大声笑了出来,呵呵道:“你说,临城势大财大,可若是少了主人,这个大家该怎么撑下去?”

“少了头羊的羊群,就是野狼的口中食物,不会反抗也不懂反抗。”

“小梁,你认为人、羊同狼,哪个可怕?”

“可怕的?那恐怕就是羊了。”

闫忽德梁终究是和畜生接触太多,少了些人的敏锐。

存在那么一个善于隐藏气机,修为起码洪荒或同等境界的人,小梁莫不是从未察觉?

闫忽德梁最终还是没有开口,他再次遇到了那对纵横剑客,他跪在了地上,他们再次放过了他。如果让闫忽德编一万个理由,他也不会告诉你,除了复兴番邦,他还想好好活着,二十年,五十年,好好活下去。

仲西侯,你是世无双的枭雄,你可会为了活命对人下跪?可会?

仲西侯突然站直了身子,他未看向闫忽德,自顾自道:“风将起兮,人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