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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回中国为何开创以法治国先河

南北议和达成了秘密协定,袁世凯的代表唐绍仪提议召开国民大会,来决定君主或者是民主的问题,给袁世凯一个下台阶,好拥戴共和。但是这个提议在各省都督府代表们中间引起了疑虑和反感,怀疑袁世凯到底有没有这个决心,何况当时袁世凯并没有停止军事行动,还在乘机侵入山西、陕西,众望所归的领袖人物孙中山恰恰在这个时候从海外回国了。

1月5日孙中山抵达上海,获得了革命军民极大的拥戴,各省都督和各省代表会议已经在酝酿成立临时的中央政府,本来正空出了总统的位置等待袁世凯来担任,但是袁世凯迟迟未作决定。南方各省代表认为,各省各自为政的局面不能长久保持下去,成立中央政府可以向袁世凯示威,迫使他早下决心抛弃清王朝。

在孙中山到达上海之后的四天,1月9日南京的各省代表会议举行了临时总统的选举,孙中山当选了临时大总统。191年1月1日,南京原两江总督府改作了礼堂,在数百位观礼者的欢呼声,孙中山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成立,中国由此进入了民国时代。

之后临时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令,力图在中国推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推行资本主义的生产生活方式,其中最瞩目的成果是制定了效力等于宪法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该法体现了资产阶级革命“主权在民”的政治原则,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和信教的自由;人民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和被选举等权利。

同时规定,人民有纳税、服役等义务,在中国第一次开创了以法治国的先河。

它还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规定了中央制度,为限制袁世凯的权力将总统制改为内阁责任制,行政权力交给了内阁,届时大总统组阁名单须先交由参议院讨论通过,以对总统权力产生制约。

为了防止袁世凯今后篡权规定了极严格的修改程序,《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带有鲜明的革命性、民主性,它不仅具有现实的进步意义,在中国宪政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孙中山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为中华民国的灵魂。

“孙博士”回国

上海淮海中路是1900年法租界越界修筑的一条道路,最初叫西江路,后来又以法租界公董局总董宝昌之名,改称“宝昌路”。孙中山从海外回国后,最初就居住在这里。

1911年1月5日,孙中山乘坐的“地湾夏号”轮船抵达上海吴淞口码头。

沪军都督陈其美事前已派出一小火轮在吴淞口外等候,来迎接孙中山上岸。孙中山与同行的胡汉民等人乘汽车来到宝昌路408号,在此居住了6天,到191年1月1日孙中山起程去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

武汉起义事发突然,当时身在上海的革命党人毫无准备,他们也不知道孙中山在哪里。起义成功了,谁应该来做领导人?武汉的地方官黎元洪,从上海匆匆赶来助阵的武将黄兴,两人旗鼓相当,选谁当总统,对方都不服。革命派也因此形成了武汉和上海两派。随着各省宣布独立的消息传出,迫切需要一个人出来掌管全局。这个时候,孙中山是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选择,在黄兴的极力邀请下,黎元洪也不敢提出反对意见,孙中山当选民国总统也就顺理成章了。

实际上,远在美国的孙中山在报纸上看到武汉起义的消息,他就展开了行动。

孙中山高瞻远瞩,意识到目前革命形势的成败关键不在于军事方面,而在于政治,尤其是外交方面。孙中山专程访问英法。在伦敦时,孙中山收到了来自广州的电报,要求他担任新共和国的总统。1911年1月中旬,唐绍仪与伍廷芳举行南北谈判,伍廷芳慎重地向各位宣布,孙逸仙在赴上海的途中,已抵达新加坡。

1月1日,孙中山抵达香港,胡汉民、廖仲恺等劝说孙中山留在广州,因为北方形势太过复杂。结果,孙中山反而劝服了胡汉民,两人一起回到上海。抵达上海的第二天,孙中山就召集同盟会骨干召开会议,讨论选举和组织政府问题,并最终确定了总统制而非内阁制,推举孙中山和黄兴为中华民国临时总统候选人,讨论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1月9日,同盟会本部在外滩汇中饭店(今天的和平饭店)南楼召开了欢迎大会。这时传来了南京选举的结果,孙中山当选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7省代表中,孙中山得了16票,还有1票投给了黄兴。(未完待续)